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建议提案

对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99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更新时间:2024-06-28 作者: 字体:


株环字202413

 

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99建议

会办意见

 

株洲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王兴夏代表提出的《关于在湘江我市城区段择址建设一个群众冬泳基地(水上救援平台)的建议》收悉。经研究,我单位协办意见函告如下,请一并答复代表

目前冬泳已经成为部分群众钟爱的冬季运动项目之一,科学冬泳不但能增强人体抗寒体能,还有利于人体微循环,增强抗病能力;水上救援平台也是水上救援的一项必不可少的设施。

我局原则上支持冬泳基地(水上救援平台)的建设。但为保护饮用水水源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五章第六十五条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第六十六条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等要求,我局建议:1.项目建设前期,应依法办理相关环评手续;2.项目建设选址应避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3.项目建成后运营期,应制定相关制度,规范冬泳行为及活动范围,避免进入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

特此回复。



株洲市生态环境局

2024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