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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11月份各县(市、区)环境质量状况通报

更新时间:2016-12-19 作者: 字体:

  关于2016年11月份各县(市、区)环境质量状况
  通  报


  各县(市)环保局,云龙示范区环保局,各分局:
        根据省环保厅要求及《株洲市环境质量监测考评实施办法(试行)》(株环办〔2016〕79号)的规定,现将今年11月份各县(市、区)的城镇环境空气、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通报如下:
  一、市区各行政区及县级城镇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情况
        11月份,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市区各行政区环境空气质量排名为:云龙示范区、天元区、荷塘区、石峰区、芦淞区;各县市所在城镇环境空气质量排名为:炎陵县、攸县、株洲县、醴陵市、茶陵县,详见附件1和附件2。
  二、地表水水质监测情况
        11月份,全市共监测26个断面,其中趋势科研断面5个,纳入县(市、区)评价统计的断面21个(朱亭、马家河和草市断面为市界断面,分别考核衡东县、株洲市和攸县,朱亭断面不纳入株洲市考核断面),其中县域交界断面5个,“水十条”国家考核断面2个,详见附件3。
        1.江河水质情况。依据《株环办2016(99号)关于调整株洲市主要水环境功能区执行标准的通知》和“水十条”国家考核断面的要求,纳入11月份监测评价的20个江河省控断面中,17个断面按Ⅱ类水质标准考核,3个断面按Ⅲ类水质标准考核。按Ⅱ类水质标准考核的断面中,有枫溪、一水厂等16个断面达到要求;有马家河1个断面为Ⅲ类水质,未达到要求。按Ⅲ类水质标准考核的断面共3个,全部达到考核要求。详细情况见附表3。
       2.县域交界断面水质情况。5个纳入监测评价的主要交界断面中,菜码头渡口、苏洲坝、太和3个断面为Ⅱ类水质,仙井、渌江入河口2个断面为Ⅲ类水质,均达到考核要求。
       3.与上月同期比较。15个断面水质类别保持稳定,分别为枫溪、一水厂、白石、霞湾、晏公潭、仙井、望仙桥水库、苏洲坝、洣水灵龟峰、洣水海达下游、茶陵县自来水厂、太和、炎陵泵房、菜码头渡口、渌江入河口;4个断面水质改善,分别为平虎大桥、株洲县自来水厂、星火和草市;马家河1个断面水质下降。
  三、问题及建议
        洣水茶陵县与攸县交界自动站和渌水醴陵市与株洲县交界自动站尚未完成土建施工,工程进展缓慢。株洲县环保局和攸县环保局要高度重视,加快建设进度,确保12月底完成土建验收。
  附件:1. 2016年11月份各行政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排名
  2. 2016年11月份各县(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排名
  3. 2016年11月全市地表水水质变化和重点监控断面水质状况
                           株洲市环境保护局

相关附件:

  株洲市11月份县市区环境质量状况的通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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