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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2011年环境状况公报

更新时间:2012-06-05 作者: 字体:

  时间:2012-06-05 10:31:00

  

  株洲市环境保护局

  201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以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为抓手,上下同心,大力实施“蓝天碧水净土静音行动”和清水塘工业区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加大污染减排力度,强化环境监管,效果明显,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
  一、大气环境
  1、废气污染物排放状况
  全市工业废气排放总量1103.95亿Nm3。二氧化硫排放4.62万吨(其中工业4.36万吨,生活0.26万吨),较2010年(2010年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结果,下同)上升15.79%;氮氧化物排放4.98万吨(其中工业源3.95万吨,机动车尾气0.97万吨,生活源0.05万吨),较2010年上升12.35%,主要原因是火力发电量、钢铁产量和机动车保有量猛增,核算新增量大于削减量所致。
  2、城市空气环境质量
  市区空气质量良好以上天数338天,空气质量优良率92.6%,稳定达到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指标要求,空气环境污染仍以扬尘和煤烟型污染为主,主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其次为二氧化硫,二氧化氮。
  表1 市区空气质量监测数据(mg/m3)

  年度

  二氧化硫

  二氧化氮

  可吸入颗粒物

  良好天数

  2011

  0.052

  0.041

  0.087

  338

  2010

  0.058

  0.033

  0.081

  345

  标准值

  0.06

  0.08

  0.10

  --

  3、酸雨
  市区降水pH范围在3.27-5.97之间,年均值为4.2,酸雨污染仍较严重。
  4、主要措施
  (1)推广清洁能源: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闭11座煤气发生炉,用天然气替代煤气,10家企业燃煤锅炉改烧天然气,削减二氧化硫553吨/年。(2)强化治理: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3000万元,完成4#、5#挥发窑烟气脱硫治理工程;株洲华银火力发电公司取消4号机组烟道旁路,脱硫设施投运率达到100%。(3)关闭企业:严格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关闭了醴陵市石景冲银矿、茶陵县龙腾矿业有限公司、攸县桃水长春氧化锌等39家工业企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削减542.3吨、101吨。(4)倡导绿色出行:落实电动公交三年行动计划见成效,市区627台公交车全部置换为电动燃油混合双动力车;加快老旧机动车淘汰力度,淘汰注销8万台老旧摩托车;加快CNG汽车建设步伐,市区1900余台机动车燃用天然气。
  二、水环境
  1、废水中污染物排放状况
  全市废水排放总量为21906.98万吨,其中工业废水7101.07万吨,生活污水14786.88万吨。化学需氧量排放6.82万吨(其中工业源0.62万吨,农业源2.88万吨,生活源3.26万吨),较2010年减少2.24%;氨氮排放0.98万吨(其中工业源0.14万吨,农业源0.36万吨,生活源0.47万吨),较2010年减少2.5%。
  2、饮用水源
  市区4个自来水厂水源地取水总量17566.02万吨,按单因子评价,水质达标率100%,满足饮用水源水质要求。
  3、地表水
  (1)湘江
  湘江朱亭、枫溪、白石、霞湾断面参与评价的项目中,年均值均达到Ⅲ类水质标准,水质良好。
  表2 湘江株洲段主要污染因子监测数据 (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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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断面

  年度

  主要污染因子年均浓度值

  石油类

  氨氮

  汞

  镉

  砷

  铅

  高锰酸盐指数

  朱亭

  2011

  0.023

  0.51

  0.00002

  0.00058

  0.00527

  0.00021

  1.79

  2010

  0.010

  0.900

  0.000049

  0.0005

  0.0072

  0.00022

  1.89

  枫溪

  2011

  0.024

  0.46

  0.00002

  0.00057

  0.00556

  0.00021

  1.86

  2010

  0.010

  0.549

  0.000017

  0.00048

  0.0081

  0.00025

  1.64

  白石

  2011

  0.025

  0.45

  0.00002

  0.00083

  0.00936

  0.00051

  1.97

  2010

  0.017

  0.520

  0.000019

  0.00063

  0.0091

  0.00020

  1.76

  霞湾

  2011

  0.024

  0.47

  0.00001

  0.0011

  0.005694

  0.00065

  1.9

  2010

  0.010

  0.623

  0.000019

  0.00089

  0.0078

  0.00038

  1.67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Ⅲ类标准值

  0.05

  1.0

  0.0001

  0.005

  0.05

  0.05

  6

  (2)渌江、洣水
  渌江株洲段、洣水株洲段各断面均达到Ш类水质标准,水质良好。
  (3)市区港水
  市区枫溪港水质参与评价的项目年均值没有出现超标现象,建宁港和白石港水质参与评价的项目年均值有不同程度的超标现象,未达到V类水质标准,但水体中总磷、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和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等主要污染因子浓度下降。经WPI指数趋势分析,水体污染状况趋于好转。
  4、主要措施
  投资4000万元,完成霞湾和董家塅污水处理厂的提标改造工程;投资22000万元的清水塘工业污水处理厂在7月份建成投入试运行;全市82家规模化养殖场投资约6000万元,完成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加大清水塘工业区涉重金属企业的污染整治力度,关闭了一批小冶炼企业,严格监管,霞湾港重金属污染物浓度下降明显,湘江株洲段出境断面水质持续达到国家标准。
  三、声环境
  市区交通干线噪声、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值分别为64.2分贝、54.5分贝,继续优于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较好。与2010年相比,城市区域环境噪声上升1.1分贝,主要是由于交通、生活及其它噪声污染略有加重(交通噪声增加1.6分贝,生活噪声增加0.7分贝,其它噪声增加1.3分贝)。
  四、生态环境
  全市土地总面积11262.2km2,森林覆盖率为61.53%,与上年持平。建成区绿地率为39.09%、绿地覆盖率为41.09%、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为10.71m2/人。
  全市自然保护区(小区)13个,面积为547.76km2,占土地总面积4.86%,其中自然保护区3个,分别为桃源洞自然保护区(国家级)、云阳山自然保护区(省级)和酒埠江湿地公园(国家级)。全市林场10个,经营面积为584.84km2,占土地总面积5.19%,分别为茶陵县云阳国有林场、炎陵县桃源洞国有林场、醴陵市水口山国有林场、醴陵市樟仙岭国有林场、炎陵县大院国有农林场、炎陵县青石冈国有林场、攸县黄丰桥国有林场、株洲县凤凰山国有林场、株洲县军山国有林场、齐仙岭实验林场。全市风景名胜区5个,分别为炎帝陵风景名胜区、茶陵云阳山风景名胜区、酒埠江风景名胜区、大京风景名胜区、仙庾岭风景名胜区。
  五、专题
  【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于2003年开始提出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特别是2007年“两型”社会建设以来,更是加大了创建力度。2011年,我市通过了省环保厅的预验收和环保部技术评估,创建工作取得了重要进展。
  2011年,市区空气质量良好天数从2004年的197天提升至338天,空气质量已持续两年达到二级标准;湘江株洲段水质保持Ⅲ类,连续四年未出现重金属超标现象,市区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单因子评价)100%;城区区域环境噪声、交通干线噪声持续达标;连续五年未发生重大、特大环境污染事件,环境安全得到保障。通过创模,株洲已从曾经的大气污染城市蝶变为天蓝水清地绿的环境优美城市,人民群众的自豪感、幸福感逐年上升。
  【数字环保】我市将打造国内一流、省内第一的“数字环保”系统。2011年1月,总投资3800万元的“数字环保”工程方案顺利通过中国科学院任阵海院士为组长的专家组评审,年底顺利完成项目第一阶段建设,计划2012年6月底投入试运行。工程总体结构为“三体系、五平台、七系统”,建成后,可对我市重点排污口、环保设施实行视频监控和在线监测,实现综合办公自动化、业务管理一体化、环境监管可视化、绩效评估规范化、环境决策科学化。
  【总量减排】市人民政府制订了全市“十二五”减排工作实施方案、减排计划和考核办法,与19个责任单位签订“十二五”减排目标责任书。55个减排项目得到国家认可,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削减2604.5吨、385.8吨、2565吨、203.5吨,为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
  【环境基础设施】继续加快环境基础设施的建设步伐,完成霞湾和董家塅污水处理厂的提标改造工程(共投资4000万元);清水塘工业污水处理厂建成投运(投资2.2亿元,处理能力3万吨/日);县市在建成醴陵市垃圾填埋场和攸县垃圾填埋场的基础上,又投资1.45亿元建设茶陵县垃圾填埋场和炎陵县填埋场。届时,县市垃圾处理能力将由现在的560吨/日提升到840吨/日。
  【重金属污染综合整治】《湖南省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方案》获得国务院批准,清水塘工业区被列为“全国重金属污染治理先行先试区域”。7月,“株洲清水塘工业区区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总体实施方案”通过专家评审。12月,清水塘重金属污染治理重点工程开工暨中小企业关闭淘汰搬迁启动仪式顺利举行,本次共关停淘汰、搬迁39家企业,实施后,将大幅削减重金属污染排放,有效解决重金属污染历史遗留问题。
  【环境监测】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添置了气相色谱质谱联仪等重要仪器设备,具备了开展TOC和非甲烷总烃项目的分析能力,监测能力和实验水平大幅提升。投入30万元,在市监测站、天台山庄2个测点建设PM2.5自动监测设备,并投入运行。攸县、茶陵县、株洲县、醴陵市环境监测站先后通过三级站达标验收。在“4·14中成化工保险粉仓库火灾事故中”,首次开展长株潭应急监测联动,做到反应快速、数据准确,为消除和减轻污染影响提供了有力支撑。制定湘江枯水期监测预案,在市区重要排污港设置临时监测点,每两小时监测一次,严防死守,确保湘江枯水期水质安全。
  【环境监察】全市10家环境监察机构有9家通过了环境监察标准化能力建设达标验收。成立巡查大队,负责对市区重点污染源和建筑施工开展24小时不间断巡查监管,全年共出动3400余人次,成效明显,“12345”、“12369”等各类环境污染电话投诉较上年减少32%。出台《株洲市绿色信贷工作管理办法》,制约环境违法企业融资行为。
  【环境准入】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认真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收取“三同时”保证金2833万元。全年市本级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178项,完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53项,退付“三同时”验收保证金23个项目66.8万元。全市工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率100%,验收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执行率和合格率均为100%。
  【辐射与固废】全市辐射工作单位共215家(其中涉源单位36家,涉射线装置单位179家),持《辐射安全许可证》单位211家。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共产生各类医疗废物1200吨,全部送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安全无害化处置。进一步强化辐射和固废管理,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环境安全。
  【法制建设】《株洲市城区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管理试行办法》、《株洲市城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试行办法》、《株洲市城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于11月30日正式实施,为进一步强化环境管理提供了依据。成立“株洲市环保法律法规技术咨询服务中心”,为公众免费提供环保法律法规技术咨询服务。严格落实查处分离、三级审核、限时办结制度,在市中级法院民四庭设立特殊“环保法庭”,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2011年,全市立案行政处罚案件370余件,处罚600余万元。
  【环保宣传】以“给力绿色株洲,共创环模城市”为主题,先后组织开展了“打造东方莱茵河”株洲百万青少年绿色行动、“六•五”世界环境日系列宣传活动、“2011年中国城市无车日万人签名活动”、“环保工作网友座谈会”等系列环保宣传活动十余场(次);开展绿色创建行动,共创建“国际生态学校”、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企业、绿色文化场所、绿色城镇、绿色家庭40家;组织开展株洲 “十大杰出和十大优秀环保志愿者”和“绿色株洲”环保摄影作品评选活动,并予以表彰。全年在株洲电视台新闻频道播放株洲创环模公益宣传片;在《株洲日报》开辟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专栏;全年共在国家、省和市级媒体播发、刊登株洲环保信息文章2000多篇(条)。使创建活动做到电视有图像、电台有声音、报纸有文章、内部有刊物、网络有信息;在中小学开设环保课程,积极宣传环保理念,呼唤环保意识,号召公众从自身做起,积极投入创环模行动。环境宣教能力建设基本达到国家标准,通过省环保厅验收。
  【环境科研】加强科技创新,提升综合实力。完成了清水塘地区环境污染现状调查报告和株洲市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工作;与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合作开展阻控土壤重金属迁移生物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与湖南大学合作开展重金属污染河道底泥环保疏浚与生态修复技术的课题研究;完成中央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株洲新马村土壤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与示范工程,12月4日通过省级科技成果鉴定;开展了建宁港环境综合整治研究课题;与株洲市自来水公司合作完成了株洲市供水系统水源污染风险分析项目。
  【农村环保】近年来,积极争取资金7400万元,全市共实施6个农村连片整治示范项目,有效改善生态环境。全市4个乡镇获得“国家级生态乡镇”称号,35个乡镇获得“省级生态乡镇”称号,89个村获得“省级生态村”称号。
  【排污权交易】积极开展排污权交易试点,出台《株洲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暂行办法》,株洲市排污权交易所挂牌成立,为市本级八大行业121家排污企业办理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购买手续,其中113家企业办理了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认购工作,缴费金额960万元;县市有322家办理了相关缴费手续,缴费金额约128万元。

    【人大建议与政协提案】紧紧围绕“提高承办质量,让代表委员满意”为中心,在审查、复查、督查上下功夫,承办工作取得实效。全年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7件,政协委员提案4件,按时办结率达100%,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获得“双很满意”,被评为全市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