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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更新时间:2024-02-23 作者: 字体:

2023年,我局在省生态环境厅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主线,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对标对表,圆满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各项指标。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年度工作情况

(一)狠抓组织领导,在完善工作体制上下功夫

一是及时调整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建立主要负责人统一领导、分管领导分工负责、部门各司其职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二是明确目标任务,召开全系统环境执法暨法制工作会议,全力推进环境执法和法制工作。三是把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情况和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纳入全局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及领导班子成员年终述职报告。

(二)狠抓法治保障,在提升服务水平上下功夫

一是提升行政审批效能。印发《2023年深化“一把手走流程”解难题优服务行动方案》。全市2023年环评审批(普通类)423件。二是全力帮扶一批重点项目。深入推动“六即”服务走深走实,印发《服务重点项目局领导包联服务工作方案》,实行549个重点项目包联服务认领。持续放权赋能,大力推动株洲市园区环保服务中心攸县分中心落地见效,率先实现生态环境领域“园区事园区办,园区办事不出园”。三是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十项措施》《关于开展建设项目“多评合一”试点工作的通知》等优化营商环境“硬”举措。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1006家次。五是推行“首违不罚”等柔性执法。2023年累计31家企业予以免罚,免罚金额356.42万元;20家企业予以轻罚,轻罚金额222.80万元。

(三)狠抓能力提升,在夯实法治基础上下功夫

1.严格落实依法决策。制定《党组会、局务会、局长碰头会、局长专题会议事规则》《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及时报送2024年省市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申报表。

2.深入开展环境监管专项执法行动。以打击第三方环保机构弄虚作假为重点,深入开展排污许可、涉高氯酸盐、涉重涉危等专项执法行动10余项次,检查7家环境检测机构和34家机动车检测机构,移送8家行政处罚,移送1家刑事拘留。

3.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办理生态环境违法案件316件,其中行政处罚案件277件,行政处罚1382.65万元查封扣押案件10件,移送行政拘留案件21件,移送刑事犯罪案件6件,限产停产案件2件。

(四)狠抓科学立法,在严肃法律权威上下功夫

积极开展《株洲市萍水河-渌水流域协同保护条例》立法工作。根据市人大立法计划,我局牵头承办渌水保护协同立法起草工作。《条例》草案经磋商、调研、起草、征求意见和公开听证等环节,于2023年11月30日出台。这是《立法法》修改后,全国首部跨省流域市级层面开展的协同立法。

(五)狠抓严格执法,在强化效能建设下功夫

1.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及时报送年度行政执法情况和执法工作情况统计表二是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使用移动执法次数5577次,制作笔录5577个。三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示行政许可412件,行政处罚决定书285份。四是认真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出具书面法制审核意见87件。五是组织开展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监督评议行政执法工作。六是做好执法证管理工作。对11名新进人员报名执法证考试,并做好行政执法证动态管理。七是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2023年开展两次案卷评查。

2.健全合同审查与法律顾问制度。31份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全面清查政府合同22份。法律顾问参加案审会17次,审查文书130余件、合同30余份;参与3起处罚听证会,1次立法听证会;参与行政诉讼案件3起。

3.强化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一是严格依据法定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起草株洲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3项规范性文件。二是认真完成规范性文件清理。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7项,并填报湖南智慧人大系统。三是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出台的文件均已报市司法局进行“三统一”。

4.完善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机制。一依法积极组织开展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自觉执行行政、司法裁决。办理行政诉讼案件3件。二是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办理和回复市县两级检察机关检察建议4件。

(六)狠抓全民守法,在强化法治引领上下功夫

1.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2023年在党组会开展2次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邀请市委党校汤蕾在全局进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授课。

2.严格执行学法用法考核制度。2023年我局组织全系统325人全部顺利通过“如法网”学法考试。

3.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一是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按要求提交“八五”普法中期验收自查报告和考核资料。二是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和年度普法重点任务清单。三是抓好“宪法日”的宣传工作。通过门户网站、微信、电子屏等方式营造学习、尊崇宪法的良好氛围。四是结合生态文明“六进”活动、“环保大讲堂”、“河长制”、“绿色卫士”等方式圆满完成个性清单要求的普法工作任务。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是法制人员配备的问题。我局每年立案近200件,这些案件从立案、预处罚、案件集体审议、处罚、结案、申请强制执行等一系列法定程序,都需要进行法制审核。一方面工作量大,另一方面对审核人员的专业能力水平要求也很高,审核工作的难度大。但受编制限制,我局具有法律素养的专业性人才比例还不足。

二是执法案卷存在的问题。极少数案卷文书存在事实不够清楚、证据不够充分、适用法律不够准确、案件久拖不决等情形。部分文书语言表达不严谨、不精练,逻辑性不强。

三是执法行为不规范的问题。目前,我局执法人员整体年龄偏大、个别人员对工作中涉及的法律法规不熟悉,导致执法过程中存在执法行为不规范的情况。

四是学习宣传形式较为简单。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以书面学习和领导领学为主,深入研讨交流比较少。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宣传方式有待丰富。

三、下一年度工作打算

一是创新生态环境法制理念。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要求,更新理念,创新管理,真正把“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法治理念转化为生态环境法制工作者的自觉行动。

二是强化法制理论武装头脑。加大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律专业知识的学习力度,对全体执法人员进行全覆盖轮流培训;同时丰富教育培训的内容、载体和形式,注重学法用法能力培养,提高法治思维创新力

三是协同部门间的相互联动。一方面,系统内部的执法和法制部门要互相配合,按照任务分解和工作职责要求抓好工作任务的落实。另一方面,要努力加强与公安、检察和法院的联动机制,为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建立畅通、高效的渠道。

四是进一步推进生态环境地方性法规的立法工作。按照立法计划要求,继续全力配合市人大做好《株洲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立法调研和起草工作。

五是进一步从严执法监督检查。进一步增强程序意识,切实转变“重实体、轻程序”观念;以复议和诉讼为标准,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继续推进落实案卷评查制度,加强对各县市区分局生态环境执法情况的督促检查。计划开展“执法质量提升年”活动,以促进全市生态环境执法水平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