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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更新时间:2025-03-07 作者: 字体:

2024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和省生态环境厅的正确领导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圆满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各项指标。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深入学习,夯实基础

1.认真学习,全面落实依法行政。局党组始终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摆在生态环境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局党组第一议题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重点学习内容,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强化理论武装,熟练掌握各项业务法律法规内容,牢记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条款,切实做到依法行政。

2.在夯实基础上下功夫。我局高度重视法治基础工作,多次组织法治专题学习,扎实开展法律法规专题学习宣传,及时传达上级法治精神,部署落实法治建设工作。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学法,认真执行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和集中学法制度,不断丰富领导干部学法内容,全面学习和掌握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努力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加强对生态环境干部职工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重点开展对宪法和环境方面的法规、文件的学习运用,不断增强法治意识和依法履职的能力。今年以来我局党组成员开展集体学法12次,以专题辅导、座谈交流、学习研讨等形式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法10次,组织9名干部完成中国干部网络学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网上专题班,149名干部完成"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网络专题培训班(第二期)",79人通过湖南省干部教育网络在线学院学习。积极参加市委组织部举办的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培训班轮训班,共组织处级干部10人、科级干部26人参加。先后安排4名干部参加了市委党校和韶山干部学院相关培训。

3.建立常态化学习制度。把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列入重点学习计划,通过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会议学习等多种形式持续深化学习效果,加强各层次、各阶段学习贯彻落实,不断扩大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重要文件精神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二)严格执法,强化效能

一是提升行政审批效能。全市2024年依法依规环评审批(普通类)395件。二是全力帮扶一批重点项目。三是按照湖南省"一规定两办法",结合我市实际,牵头编制了《株洲市--萍乡市大气污染协同防治条例》,通过市人大审议,经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省人大审核备案并颁布。四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开展"双随机"现场执法检查3420次。五是推行"首违不罚"等柔性执法。2024年累计对51家企业予以免罚,免罚金额423.43万元。

(三)补齐短板,完善制度

1.严格落实依法决策。针对依法决策存在的短板、弱项定了《株洲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会、局务会、局长碰头会、局长专题会议事规则》《株洲市生态环境局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及时报送2024年省市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申报表。

2.完善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机制。一是依法积极组织开展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自觉执行行政、司法裁决。办理行政诉讼案件3件。二是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办理和回复市县两级检察机关检察建议2件。三是邀请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二科科长陈立在全局进行《行政复议实务》专题授课,对全体干部职工就行政复议工作注意事项进行答疑解惑。

3.深入开展环境监管专项执法行动。打击机动车检测机构、第三方服务机构弄虚作假、VOCs专项执法检查等各类专项执法行动10余项次,立案84起,移送案件3起,发布典型案例6起,其中醴陵市黎某某非法倾倒处置危废污染环境案、株洲市某公司未按规定重新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案作为典型案例被省厅采纳

4.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2024年度,全局系统共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216份,行政处罚金额1211万元;全市办理"五类"案件21件,其中移送行政拘留案件9件、查封扣押案件6件、限产停产案件3件、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2件、按日计罚1件。坚持教育与惩戒并进,优化营商环境,温暖帮扶企业发展,大力推行轻微违法免罚、公开道歉承诺轻罚机制。2024年累计对51家企业予以轻罚、免罚,涉及金额423万元。

(四)严格管理,规范执法

1.强化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一是严格依据法定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起草《株洲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3项规范性文件。二是认真清理规范性文件清理。经清理目前我局系统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7项,并按要求填报湖南智慧人大系统。三是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出台的文件均已报市司法局进行"三统一"审查。

2.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是及时按要求报送年度行政执法情况和执法工作情况统计表。二是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使用移动执法设备次数3420次,制作笔录3420个。三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示行政许可467件(其中建设项目环评395件,辐射安全许可证87件,输变电环评批复15份,危废证变更6份),行政处罚决定书285份。四是认真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出具书面法制审核意见87件。五是组织开展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监督评议行政执法工作。六是做好执法证管理工作,全局系统执法人员参加执法证考试,并做好行政执法证动态管理。目前,全局系统共有162人通过全省行政执法人员考试,依法依规取得行政执法人员资格。七是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全年共开展两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

3.健全合同审查与法律顾问制度。对40份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清查2020年以来合同100余份。法律顾问参加案审会11次,审查文书130余件、合同40余份;参与3起处罚听证会,1次立法听证会;参与行政诉讼案件3起。

(五)加强宣传,强化引导

1.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2024年在党组会开展2次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邀请市司法局肖力副局长在全局进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授课。

2.严格执行学法用法考核制度。2024年我局组织全系统318人全部顺利通过"如法网"学法考试。

3.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一是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按要求提交"八五"普法中期验收自查报告和考核资料。二是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和年度普法重点任务清单。三是抓好"宪法日"的宣传工作。通过门户网站、微信、电子屏等方式营造尊崇宪法的良好氛围。四是结合生态文明"六进"活动、"环保大讲堂"、"绿色卫士"等方式圆满完成个性清单要求的普法工作任务。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法制人员配备的不足我局每年立案近200件,这些案件从立案、预处罚、案件集体审议、处罚、结案、申请强制执行等一系列法定程序,都需要进行法制审核。一方面工作量大,另一方面对审核人员的专业能力水平要求也很高,审核工作的难度大。但受编制限制,我局具有法律素养的专业性人才比例还不足。

(二)少数执法案卷质量不高极少数案卷文书存在事实不够清楚、证据不够充分、适用法律不够精准。部分文书语言表达不严谨、不精练,逻辑性不强。

(三)执法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目前,我局执法人员整体年龄偏大、个别人员对工作中涉及的法律法规不熟悉,导致执法过程中存在执法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的情况。

(四)学习宣传形式较为简单。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以书面学习和领导领学为主,深入研讨交流比较少。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宣传方式有待丰富。

三、下一年度工作打算

(一)巩固生态环境法制理念。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要求,更新理念,创新管理,真正把"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法治理念转化为生态环境法制工作者的自觉行动。

(二)强化法制理论武装头脑。加大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律专业知识的学习力度,对全体执法人员进行全覆盖轮流培训;同时丰富教育培训的内容、载体和形式,注重学法用法能力培养,提高法治思维创新力。

(三)协同部门间的相互联动。一方面,系统内部的执法和法制部门要互相配合,按照任务分解和工作职责要求抓好工作任务的落实。另一方面,要努力加强与公安、检察和法院的联动机制,为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建立畅通、高效的渠道。

(四)进一步从严执法监督检查。进一步增强程序意识,切实转变"重实体、轻程序"观念;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继续推进落实案卷评查制度,加强对各县市区分局生态环境执法情况的督促检查。计划开展"执法质量提升年"活动,不断提升全市生态环境执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