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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完成情况

更新时间:2015-07-31 作者: 字体:

   《株洲市十二五环境治理和保护发展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株政办〔201151号文件印发。《规划》确定了十二五环境保护的目标和主要工作任务,列出城市环境保护、工业污染防治、区域环境综合治理、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环保能力建设、环保产业发展六方面治理项目86个,规划投资88亿元。

(一)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1.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和总铅5项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2011年化学需氧量、氨氮完成年度减排任务,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总铅未完成年度减排任务;2012年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完成年度减排任务,总铅未完成年度减排任务;2013年氮氧化物、总铅完成年度减排任务,但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未完成年度减排任务;2014年预计5项指标可以完成减排任务;预计到2015年可以完成省人民政府下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铅“十二五”减排任务。

 

 

 

全市主要污染物减排情况表

污染物名称

2010年排放量

2011年排放量

2012年排放量

2013年排放量

2014

(预计)

2015

(预测)

SO2(万t

3.99

4.62

4.27

4.43

 

3.30

NOX(万t

4.43

4.98

4.01

3.65

 

3.62

COD(万t

6.89

6.82

6.66

6.83

 

6.17

NH3-N(万t

1.00

0.98

0.98

0.97

 

0.86

铅(t

1.9018

2.9028

2.8373

1.4307

 

1.7900

2.环境质量指标

空气环境质量。20112012年,全市三类区域的空气质量基本达到区划目标。2012年,环保部颁布《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5095-2012,我市作为113个全国环保重点城市,市区于2013年开始执行新标准。由于新增PM2.5污染因子,SO2PM10标准下调,2013年、2014年市区空气未达二级,超标的污染因子均为PM2.5PM10。预测2015年将持续该态势。

2   十二五全市空气质量情况表

序号

区域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年(预测)

1

桃源洞自然保护区、炎帝陵风景名胜区、云阳森林公园、大京风景名胜区

一级

一级

一级

一级

一级

2

醴陵市、株洲县、攸县、茶陵县、炎陵县

二级

二级

二级

二级

二级

3

市区

二级

二级

未达二级

未达二级

达不到二级

水环境质量。十二五前四年,市区集中饮用水源水质基本达标;湘江株洲段、水、渌水基本保持类水质;但枫溪港、建宁港、白石港仍为劣类,未达区划目标。

 

3  “十二五全市水环境质量情况表

水环境功能区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年(预测)

市区集中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

100

100

100

100

100

湘江株洲段

渌水

枫溪港、建宁港、白石港

声环境质量。十二五前四年,市区区域环境噪声、交通干线噪声均能达到规划目标。预计2015年持续达标。

4 “十二五市区声环境质量情况表

项目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年预测

区域环境噪声

54.5

54.2

54.3

54.0

54.2

交通干线噪声

64.2

67.7

67.2

67.5

67.2

3.污染控制指标

十二五前四年,6项污染控制指标均,市区城市污水处理率、市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国控重点废水和废气污染源在线监控率、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规划指标;但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率、机动车环保检测率两项指标由于规划指标值过高,未能达规划指标值。

5 “十二五全市污染控制指标完成情况表

项目

规划指标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年预测

市区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

85

90.6

89.1

90.6

90

90

市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国控重点废水、废气污染源在线监控率(%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率(%

95

89.75

93.32

93.97

94

94

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机动车环保检测率(%

85

81.38

83.09

81

82

83

4.环境经济指标

十二五前中期,全市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工业废水排放强度、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均呈下降趋势。预计十二五末期能实现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27%、工业增加值废水排放强度和工业增加值污染物排放强度下降50%以上的规划目标。

6 “十二五环境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表

项目名称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年预测

2015年预测

工业增加值能耗(吨标准煤/万元工业增加值)

0.86

0.64

0.57

0.51

0.50

0.49

万元工业增加值废水排放强度(吨/万元工业增加值)

11.88

8.38

6.73

6.93

6.8

6.78

万元工业增加值COD排放强度(千克/万元工业增加值)

1.48

0.73

0.58

0.53

0.5

0.49

万元工业增加值SO2排放强度(千克/万元工业增加值)

8.7

5.15

4.21

4.00

3.9

3.85

万元工业增加值烟粉尘排放强度(千克/万元工业增加值)

1.54

1.29

0.88

0.76

0.7

0.69

 

(二)重点项目完成情况

规划86个,已经完成40个,开工在建27个,尚未开工项目19个。未完工项目的主要原因为:一是清水塘工业企业绿色搬迁项目落实困难。清水塘工业区的有色冶炼、化工、建材等产业,仍是我市的主要工业污染源,是提升市区环境质量的主要障碍之一。2014年,市人民政府编制《株洲市清水老工业区整体搬迁改造实施方案》,较《株洲市“十二五”环境治理和保护发展规划》有较大的调整。清水塘工业区内的有色冶炼、化工、建材等企业,按照绿色搬迁,产业转型;整体规划,分步实施;出城进园,留企搬厂;立足株洲,做优做大的思路,在10年之内完成搬迁工作。工业企业整体搬迁后,置换的土地主要发展商贸物流、企业总部、创新科技企业等产业,打造清水塘生态科技新城。但目前仅旗滨玻璃基本完成了搬迁,株冶、株化、桂成化工、昊华化工等企业的搬迁实施正在研究和前期部署。由于企业搬迁是一项错综复杂的综合性工程,搬迁进展较慢。绿色搬迁致使区内企业大多暂缓实施污染治理项目,致使《规划》中的清水塘工业区域的工业污染源治理项目难以实施。二是港水整治工程进展缓慢。市人民政府制定了《株洲市一江四港整治工作方案》(株政办发〔201146号),枫溪港、建宁港、白石港、霞湾港的综合整治方案均列入《规划》前中期,但目前霞湾港综合整治完成一期工程,白石港综合整治已完成大部分工程,枫溪港、建宁港综合整治仅实施部分工程,霞湾港水质有较大程度改善,但枫溪港、建宁港、白石港水质仍为劣V类水质。三是洗水企业搬迁改造工程滞后。根据《规划》,市政府制定了《株洲市洗水企业关停搬迁实施方案》,市区15家未经环保行政审批的洗水染线企业全部关停,34家通过环保行政审批的洗水企业全部搬迁至洗水工业园整合改造,废水集中处理,原规划于2012年完成,但工程目前仍在建设中,滞后于规划。四是重金属污染核心区居民避险安置工程实施困难。由于资金筹措、拆迁等原因,清水塘工业区、天元区境内的重金属污染核心区居民避险安置工程实施遇到的重重困难,未能按时完成项目的实施。

重点项目实施情况表

项目名称

规划数 

已完成数

开工在建数

未动工数

城市环境保护项目

24

9

8

7

工业污染防治项目

26

13

6

7

区域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12

4

6

2

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项目

16

9

7

0

环境保护能力建设项目

5

4

0

1

环保产业与科研项目

3

1

0

2

86

40

27

19

(三)经验和启示

坚持双赢原则,推进经济环境协调发展。实践证明,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坚持转型发展、标本兼治、上大关小、综合治理的思路,不仅治理了环境污染、改善了环境质量,而且为经济社会的发展腾出了环境容量和发展空间,支持了一批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重点企业做大做强,促进了全市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着力改善民生,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把解决涉及人民群众切实利益的突出环境问题,作为环保工作的出发点、着力点和落脚点,开展湘江保护和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清水塘工业区绿色搬迁改造、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等专项环保行动,不仅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也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清水塘工业区关闭一批重金属污染企业,建设清水塘工业废水处理厂,实施霞湾港清淤工程、大湖治理工程等一批污染治理工程,消除重金属污染隐患,确保长株潭饮用水源安全。

创新工作思路,努力转变环境管理方式。通过创新和完善环境管理制度,采取法律、经济、技术和行政手段等综合措施,着力提升环境管理水平,努力推进环境保护工作的历史性转变。数字环保系统,实现对污染源全天候监管,提升环境管理水平;建立24小时环保巡查大队,实现环境突发事件快速处置;推行主要排污权交易,用经济手段控制污染物增长;开展绿色信贷,运用金融手段扼制污染物增长。

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全市建立健全了大环保工作机制,实现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完善挂牌督办、区域限批、环保后督察等制度,不断加大环境监管力度。实行节能减排目标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的规定,严格目标考核,对完不成污染减排、综合整治和环保目标的县市区,严格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实践证明,健全完善的长效监管机制,是推动环保工作深入开展的有效保证。

强化队伍建设,增强环保部门战斗力。环保工作点多面广,新情况、新问题也多,必须坚持一手抓环保业务、一手抓行风队伍建设,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的原则,努力打造一支素质高、业务精、能力强、反应快、作风硬的环保队伍,增强环保部门的战斗力,提升环保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