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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2015 年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工作计划
株洲市2015年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工作计划
一、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思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率先建成两型社会”的要求,坚持打好“两型建设攻坚战”,注重“问题导向、建设为重、制度引领、全域覆盖”,突出清水塘老工业区搬迁改造、资源有效利用、示范创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等重点,着力建设两型产业、两型设施、两型体制机制、两型文化,力争实现省级及以上卫生城市和县城、城市和县城路灯LED改造、城区和县城PM2.5监测、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等全覆盖,全面完成省政府湘江治理与保护“一号重点工程”、“三个基本”行动及试验区第二阶段任务,保持两型社会建设的领先态势。
(二)主要目标:全市万元GDP能耗下降4%;城市空气质量优良率提高5个百分点;湘江水质稳定保持在Ⅲ类标准及更优;清水塘工业区再启动1家以上大型企业和一批相关中小企业搬迁改造;扭转资源利用效率下降趋势;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完成省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
二、重点工作
(一)基本建立两型体制机制。按照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批复的改革试验实施方案中“到2015年底,符合‘两型’社会要求的体制机制和发展模式基本形成”的要求,以实现制度建设全覆盖为目标,对有条件建立的生态文明和两型社会有关制度都建立。各牵头负责专项改革的市直部门既重视谋划改革,努力提高改革方案质量,更要狠抓改革落实,真正做到改出成效。各县市区在全面推进各项改革的同时,结合实际选择2-3项专项改革先行试点,开展探索,积累经验。
(二)着力推进两型项目建设和重点举措落实。按照“两型特色明显、示范作用突出、为稳增长做贡献”的要求,着力推进城际铁路株洲段等两型典型项目建设;将建设进展情况较好的项目,推荐申报省级两型示范项目。坚持“破难题、系统性、项目化”的原则,扎实实施和推进清水塘战略性改造、绿心保护等重点举措,大步推动全市两型社会建设。
(三)全面开展各层次的两型集成创建。按“分层次、差异化、可复制”的要求,动员社会全面开展集成创建。扎实推进14个类别两型创建,深化创建内容,完善创建规程、标准,创建推介一批省、市级两型示范单位。大力推进两型综合示范片区的创建,神农城片区重点抓好两型元素全进入、创建方式模式化,力争通过验收;职教园片区重点完善设施、补齐内容,基本达到省级综合示范片区的要求;加快推进市级综合示范片区创建,片区内80%创建主体基本达到创建要求。
(四)广泛开展两型文化创新和推广。积极借助艺术形式和现代传播技术,广泛深入推进两型文化建设。在各类中小学全面普及两型课本;各类党校(行政学院)坚持全面开设两型课程,并不断创新内容、提升水平;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坚持每年安排不少于一次的两型专题学习;积极在全体市民中倡导“1135”绿色出行;在各年龄段人群中广泛开展两型志愿者活动;两型知识宣传全面进入各类居民小区;在“文化下乡”活动中强化两型元素。
(五)更好发挥示范区引领带动作用。在转型升级上引领,云龙片区重点发展高端服务业,加快各功能区块建设步伐;天易片区全力打造“中国动力谷”;清水塘片区积极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在老工业区绿色搬迁改造方面取得更重大的进展。在稳增长上引领,全力扩大内部有效需求,策划和实施大的两型项目,吸引和增加投资,探索扩大消费的有效办法;引导相关企业积极、稳妥地“走出去”,扩大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市场空间;更加注重走出一条科技创新促增长的新发展路子。在两型体制机制创新上引领,各示范区要全面铺开各项两型改革,率先基本建立符合两型要求的体制机制。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担当。各责任或牵头单位要增强紧迫性,突出主体责任,全面建立和完善“每项工作任务有一个牵头部门、一名责任领导、一个责任科室、一套任务方案”的工作机制;参与部门要加强配合,主动作为,确保工作落实。
(二)强化考核评价。进一步完善两型绩效考核办法。完善两型监测评价体系,将监测评价结果作为绩效考核重要依据,编制和发布年度两型社会建设评价报告。
(三)强化总结推介。及时总结、提升两型社会建设的经验和做法,培育一批两型典型、两型模式,加大宣传推介力度,更好发挥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示范引领作用。
附件:1.2015年市直部门两型专项改革任务表
2.2015年县市区两型改革先行试点任务表
3.2015年两型典型项目建设任务表
4.2015年两型重点举措任务表
5.2015年两型示范创建任务表
附件1
2015年市直部门两型专项改革任务表
序号 | 改革专项 | 主 要 内 容 | 牵头单位 | 参与单位 |
1 | 健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 | (1)编制年度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作为项目布局、资源开发利用的控制措施。 (2)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管预警机制,建立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调查的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并在年内开展评估试点。 (3)编制各县市区和各相关部门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并实行年度履责评价。 | 市两型办 | 市农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审计局、市环保局、市统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2 | 推进建立领导干部自然资源审计制度 | (1)建立定期对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的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资产及保护、耕地保护和国土征用、矿产资源开发、自然资源有偿使用等情况进行审计的制度。 | 市两型办 |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审计局、市环保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2)将审计结果作为干部使用的重要参考。 | 市委组织部 | |||
3 | 推进建立两型立法、执法、司法机制 | (1)加强政策研究,做好“两型社会建设”地方立法前期工作。 | 市两型办 | 各相关单位 |
(2)整合环保监管执法力量,建立统一监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环保管理制度。 (3)建立环保行政执法机关联席会议制度。 (4)整合提升数字环保、国土、水务、城管、公安等系统,建立统一的生态文明信息和指挥平台。 | 市环保局 | 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编办、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环保局、市城管局、市政府法制办、市两型办 | ||
(5)整合力量争取组建两型公安、两型检察和两型法庭,扩大公益诉讼主体资格范围。 | 市委政法委 | |||
4 | 推进建立生态文明考核评价制度 | (1)建立以环境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优化、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低碳生活等为主要内容的生态文明考核评价制度。 | 市两型办、 市环保局 | 各相关单位 |
(2)推进绿色GDP核算研究和试点,将生态保护与建设成效、资源损耗和环境污染损失等纳入考核范围。 | 市统计局、市两型办 | |||
5 | 完善企业环保信用制度 | (1)根据企业环境行为进行评估定级,实行差别化水、电、气等资源要素价格,纳入绿色信贷评估内容。 (2)建立企业法人环保信用档案,纳入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 市环保局 | 市物价局、人民银行株洲市分行、市银监局 |
6 | 推进建立环境保护市场化机制 | 出台推广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政策措施,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和环保设施第三方营运服务、政府与民间资本合作开展污染整治的PPP模式等。 | 市环保局 | 市发改委、市经信委 |
7 | 推进建立生态补偿机制 | (1)建立绿心地区生态补偿制度。 (2)建立矿区开发生态修复补偿机制。 (3)建立开发地区向保护地区横向补偿机制。 | 市财政局 | 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市统计局、市两型办 |
8 | 推进建立两型技术及产品发展和应用机制 | 制定《株洲市促进两型技术及产品发展和应用的办法》,推广使用两型技术和产品。 | 市两型办 | 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政府金融工作办 |
9 | 推进建立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机制 | (1)制定《株洲市促进城区产业用地节约利用办法》,建立城区产业用地节约利用机制。 (2)建立低效用地再开发制度,制定再开发管理办法。 (3)开展集体建设用地权能改革,探索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的机制。 | 市国土资源局 | 市农委、市经信委、市人社局、市统计局、市两型办、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市银监局、市地税局 |
10 | 推进建立两型化行政管理制度 | (1)建立和公开各地各部门与两型相关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 | 市两型办、 市政府法制办 | 各相关单位 |
(2)适当撤并乡镇、行政村;试点减少行政层次。 | 市民政局 |
附件2
2015年县市区两型改革先行试点任务表
序号 | 县市区 | 改 革 试 点 |
1 | 炎陵县 | (1)开展绿色GDP考核试点。 |
(2)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管预警机制。 | ||
2 | 茶陵县 | (3)省直管县改革试点,推进撤乡并村。 |
(4)编制年度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作为项目布局、资源开发利用的控制措施。 | ||
3 | 攸 县 | (5)建立矿区开发生态修复补偿机制。 |
(6)开展集体建设用地权能改革试点。 | ||
4 | 醴陵市 | (7)开展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试点。 |
(8)率先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管预警机制。 | ||
5 | 株洲县 | (9)建立两型社会建设的绩效考核评价机制。 |
(10)建立生态文明执法司法机制。 | ||
6 | 荷塘区 | (11)编制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并实行年度履责评价。 |
(12)开展绿色GDP考核试点。 | ||
7 | 芦淞区 | (13)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 |
(14)开展企业环保信用体制改革试点。 | ||
8 | 石峰区 | (15)建立产业发展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
(16)开展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试点。 | ||
9 | 天元区 | (17)开展企业环保信用体制改革试点。 |
(18)建立低效用地再开发制度。 | ||
10 | 云龙示范区 | (19)建立两型技术及产品发展和应用机制。 |
(20)编制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并实行年度履责评价。 |
附件3
2015年两型典型项目建设任务表
序号 | 名 称 | 内 容 | 责任单位 | 服务单位 |
1 | 城际铁路株洲段建设 | 完成项目铁路线上工程;基本完成周边配套设施建设,完成投资15亿元。 | 市两型办 | 市城发集团 |
2 | 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一期) | 基本完成项目主体工程建设,完成投资7320万元。 | 市城管局 | 荷塘区人民政府 |
3 | 云龙示范区智能电网建设 | 启动建设,完成投资3000万元。 | 国网株洲供电 分公司 | 云龙示范区 管委会 |
4 | 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 | 建成清石、栗雨、金山、武广西公交基地充电站;完成出租车充电网络建设;建设公用充电桩、充电站等设施建设。 | 市经信委 | 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 |
5 | 风电场建设 | 加快株洲县渌鸿风电项目二期建设,完成投资3.3亿元;在茶陵八团等地建设100兆瓦风电机组。 | 株洲县、茶陵县人民政府 | |
6 | “宽带中国”株洲市建设 | 按省里要求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 市经信委 | 各相关责任单位 |
7 | 洗水工业园建设 | 项目一期竣工投产,完成投资5.4亿元。 | 市国投集团 | 市环保局 |
8 | 余热发电项目 | 全市范围内燃煤、煤气锅炉余热发电装机规模达到10万千瓦。 | 市经信委 | 市环保局 |
9 | 城市有轨电车项目 | 完成项目前期工作,力争开工建设。 | 市公交总公司 | 市交通运输局 |
10 | 屋顶太阳能发电项目 | 完成900MW屋顶太阳能发电项目。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国网株洲供电分公司 |
附件4
2015年两型重点举措任务表
序号 | 名 称 | 内 容 | 牵头单位 | 参与单位 |
1 | 清水塘老工业区搬迁改造 | (1)力争完成株化改制,启动1个以上大型企业和一批中小企业搬迁改造工作。 (2)继续推进环境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 | 清水塘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工作协调指挥部办公室 | 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环保局、石峰区人民政府 |
2 | 省政府“一号重点工程”和“三个基本”行动 | 完成株政办〔2014〕4号、株政办〔2013〕22号文件明确的任务。 | 市创建办 | 市经信委、市住建局、市环保局、相关城区人民政府 |
3 | 加强大气污染治理 | (1)淘汰黄标车1.2万辆。 (2)推广100台新能源公交车、100辆新能源出租车、250台新能源社会车辆。 (3)城区所有工业锅炉全部实行煤改天然气或水煤浆。 (4)完善并严格执行大气治理应急预案。 | 市环保局、市经信委、市交通运输局 | 市两型办 |
4 | 绿心保护工作 | (1)植树造林和林相提质改造面积2800亩。 (2)完成绿心地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 市两型办 | 市经信委、市林业局、市环保局、绿心所在地区人民政府 |
5 | 公共机构和设施节能改造 | (1)对城区路灯全面进行节能改造。 | 市城管局 | 各区人民政府、云龙示范区管委会 |
(2)推进县城路灯节能改造。 | 各县市人民政府 | |||
(3)对所有2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进行节能改造。 | 市住建局 | |||
6 | 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处置 | 形成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直运、无害化处置体系。 | 市城管局 | 市供销社 |
7 | 县城PM2.5监测全覆盖 | 各县市全面完成PM2.5监测点设立,开展PM2.5监测,及时发布数据。 | 市环保局 | 市两型办、各县市人民政府 |
8 | 推广绿色建筑 | (1)大型公共建筑、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保障性住房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2)社会投资的面积达2万平方米的建筑物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3)云龙示范区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 市住建局 | 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房产局、云龙示范区管委会 |
9 | 实行公交优先 | (1)在城区划定公交车专用车道,并严格执法。 (2)取消拥堵路段的占道停车位。 (3)启动公共场所停车计时收费工作。 | 市交警支队 | 市交通运输局 |
10 | 县城“拆围透绿” | 推进县城机关单位拆除围墙,改造成绿地。 | 各县市人民政府 | |
11 | 开展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 | 推广、普及节水器具和节水产品,完成20个左右重点企业的节水改造。 | 市水务局 | 市经信委、市住建局 |
12 | 推广应用污水生物处理技术 | (1)没有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的乡镇政府驻地都要建设生活污水生物处理设施。 (2)在居住人口1000人左右的自然村庄推广应用生物技术处理污水。 | 市环保局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附件5
2015年两型示范集成创建任务表
序号 | 创建类型 | 创 建 任 务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
1 | 面上创建 | (1)全面落实“10进14”创建工作要求,突出“三个一百”〔100个机关单位、100个企业、100个社区(小区)〕创建,实现14个类别创建工作全覆盖。 (2)完善提升两型标准和工作规程,形成各个类别的创建经验模式。 (3)强化工作推进机制和监督考核,落实领导责任,每个县市区建成至少10个不同类别的两型示范单位。 | 各市直创建牵头部门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
(4)制订两型示范单位认定办法,认定一批市级两型示范单位。 | 市两型办 | ||||
2 | 省级两型综合示范片区创建 | 天元区神农城片区 | (1)加强组织、动员和宣传力度,形成浓厚的两型创建氛围。 (2)强化责任落实,严格对责任主体和创建主体的督促考核,80%以上的单位达到两型示范的标准,力争全面达到省级示范性两型综合片区的要求。 | 天元区人民政府 | |
云龙示范区职教园片区 | (1)加强两型指标体系和创建方案的实施,确保建成区域和入园院校达到两型示范的要求。 (2)强化责任落实,严格对责任主体和创建主体的督促考核,60%以上的单位达到两型示范的标准,力争基本达到省级两型综合示范片区的要求。 | 云龙示范区管委会、职教园管理办公室 | |||
3 | 市级两型综合示范片区创建 | (1)全面推进“十进片区”集成创建工作,实现全元素进入、全单位覆盖、全员参与,基本建成市级两型综合示范片区。 (2)全面推广、复制省市两型示范单位的经验模式,加快集成创建工作。 | 炎陵县、茶陵县、攸县、醴陵市、株洲县、芦淞区、荷塘区、石峰区人民政府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