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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环境保护局认真规划"十三五"环保工作
更新时间:2015-11-05 作者:醴陵市环保局 字体:大 中 小
近日,醴陵市环境保护局对湘江保护和治理工作进行了认真的研讨和全面的经验总结并对"十三五"工作进行规划。"十三五"期间,落实湘江保护和治理的工作任务仍然是总量减排和提升渌江河水环境质量,并保障集中式饮用水安全。计划到2020年,污染物总量减排总量与2015年相比,全市化学需氧量排放量计划下降10%;氨氮排放量计划下降9%;二氧化硫排放量计划下降5%;氮氧化物排放量计划下降5%。渌江河及支流水质保持长期稳定达到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望仙桥水库基本达到地表水Ⅱ类水质标准。2016年完成1万人以上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2017年完成1000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并逐步完善标识标牌等保护措施。全面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一是严格总量控制,严把环境准入关。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政府发展规划,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杜绝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高能耗、高污染项目的上马;严格实行总量控制制度,未通过总量指标审核或超总量指标的企业不予审批新建或限制建设。
二是加大资金投入,强化综合治理。设立湘江保护和治理专项资金,出台相关政策,对实施污染物减排工程的企业实行"以奖代补"。积极指导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和创建环境友好型企业活动。从2016年开始,全面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主要对畜禽养殖污染、生活污水等进行集中治理,加强对农村集中饮用水源的保护。
三是完善环境基础设施,加快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对人口集中、人口数量较大的中心乡镇尽快建设污水处理厂,并逐步辐射到每个乡镇,确保乡镇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及基础设施建设到位,不断提高污水收集处理能力。
四是加强环境日常监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加大环境执法和环境监管力度,依法查处超标、超总量排污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着力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和威胁饮用水源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业集中区和项目建设中的环境违法行为。
五是淘汰落后产能,优化产业结构。根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的相关政策,对落后的生产工艺和设备进行淘汰或更新升级,逐步完善重污染企业的关停、退出机制,对于整治无望,严重超标、超总量排放的企业实行淘汰,不断优化产业结构调整,推动产业升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