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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株洲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 起草说明

更新时间:2021-10-20 作者: 字体:

关于株洲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

起草说明

 

一、制定株洲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必要性

(一)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反复强调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为做好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提供了重要指引和根本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了到2035年,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基本实现的远景目标;到2025年,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的“十四五”目标。由此可见,“十四五”期间,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由过去的以“改善环境质量”为重点转变为实现“生态文明建设”新进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省政府有明确要求。依据《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其中第六篇 着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新湖南 中提出要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推进水污染治理、土壤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发展循环低碳经济,推行绿色生产,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强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建设,构建产权清晰、多元参与、激励约束并重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三)是推进株洲市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十四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株洲加快建设更具实力的中国动力谷、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引领区、“一带一部”改革开放先行区、城乡融合发展幸福区的决胜期,科学编制和实施株洲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为积极推进全市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绿水青山美丽株洲提供有力保障。

二、株洲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起草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2021年3月12日)

《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2021年3月27日)

《株洲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2021年8月30日)

《湖南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21930日)

《长株潭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2020年10月13日

《湖南省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保护条例》( 2020年7月)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发〔2021〕4号)

《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2021年6月2日)

《株洲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指导意见(试行)》(株政办发〔2020〕20号)

《株洲市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实施方案》(20218月)

其他相关部门提供数据、资料等。

三、株洲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起草过程

(一)2020年6月-7月,由分管副局长带队,局综合科和编制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了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培训会。同时着手十四五规划编制前期调度准备。

(二)2020年7月-10月,赴相关市直部门展开调研,收集基础资料和重点项目。完成“十三五”环保工作总结,形成十四五规划的基本思路。

(三)2020年10月-11月,编制单位对十个县市区、重点工业园区及重点企业等多方开展调研,同时收集重点项目。

(四)2020年11月-2021年3月,编制单位完成初稿编制,并征集县市区政府及相关市直部门意见。

(五)20212月,函调湖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廖文辉教授和湖南农业大学杨仁斌教授意见。

(六)2021年3月9日,召开规划专家评审会,邀请何冰、杨毅刚、廖常娥、张金望、谭智勇、崔林等六位专家对规划进行技术审查。

(七)2021年6月18日,市发改委召开专家组集中审查会议,邀请唐志军、毛亚文、刘和球、余峰、许大为、文欢欢、周思思等7位专家对规划进行技术审查。

(八)2021年7月14日,召开局党组务虚会,各科室、分局再次提出修改意见。

(九)2021年7月28日,召开局党组会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规划,同意报送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进行审议。

(十)2021年8月-9月,第二次征集各部门、县区意见,根据反馈意见补充和修改完善规划,形成报送稿。

四、株洲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主要内容

规划分4大块8个篇章,主要内容包括:

基础与形势。简要回顾了我市“十三五”期间开展的主要工作成果及环保规划指标的完成情况。针对我市目前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分析了“十四五”期间面临的环境机遇和挑战

总体要求。明确了规划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提出了主要目标指标。总体目标是“十四五”时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生态系统安全稳步提高,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率大幅提高,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清水塘“生态科技产业新城”初步建成,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重点环境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稳定保持“蓝天三百天、全域Ⅱ类水”,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增强,城乡人居环境更加美好,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

重点任务。主要是从全面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有效防范和降低环境风险、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能力5个重点任务来落实“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保障措施。提出从健全规划实施机制、加强规划项目保障、强化要素保障支撑、加强监督评估考核等4方面保障本规划顺利实施。为加强规划项目保障,紧密结合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环境质量提升、降低环境风险、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等六大重点任务,建立重点项目储备库,有针对性提出了9大类159个储备库重点项目。在充分利用好中央、省已有的生态环境专项资金支持政策的基础上,各级政府要把生态环境保护列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积极创新各类投融资方式,探索财政性投入引导和撬动社会资本投入机制,大力推进生态环境治理市场化,保障规划目标和重点任务完成。

(一)株洲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中新的精神

一是更加注重以人民为中心,注重问计于民,充分吸收社会意见和建议。坚持开门编规划,文本完善后,通过务虚会、书面征求意见等形式,多次广泛征求市级部门、县和专家学者意见,并在政府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编制组认真梳理研究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吸纳体现到编制思路和任务举措中。

二是生态环境面临新机遇新挑战,十四五期间将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坚守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总基调,保持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推动能源结构优化和产业结构转型,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在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新株洲中展现新作为。

坚持系统观念和聚焦重点相结合。按照 “一带一部”战略定位和“三高四新”战略目标,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污染防治攻坚战、环境风险、生态保护与修复、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能力等5个重点领域统筹推进城乡生态环境治理一体化,以“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性、整体性为考量注重以点带面解决影响全局、关乎长远的突出问题,补齐生态环境治理中的短板。

(二)《株洲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与《湖南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区别

从株洲市实际出发,忠实围绕“一带一部”战略定位和“三高四新”战略目标,紧密结合株洲市“一谷三区”发展目标,以服务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稳定、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着力推进绿色低碳发展,以减污降碳为总抓手,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提升生态系统功能,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谋划部署了实实在在的“28+6+9”的三重战略体系。一是依据株洲市情设立规划指标体系28,其中约束性指标11项。二是6大任务抓手,即全面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有效防范和降低环境风险、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能力三是9大类重点项目库。包括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类;水生态环境提升;空气环境质量提升类,土壤管控与修复类,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类,农业农村污染防治类风险管控类生态保护与修复类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提升类

五、提请市政府常务会审议的事项

请求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市《株洲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送审稿)。我们将根据本次会议要求修改完善,待省对市约束性指标下达后,再向社会发布。

 

株洲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