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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环境监察支队2017年环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更新时间:2017-11-09 作者: 字体:

  株洲市环境监察支队
  2017年环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2017年以来,在省环监局和市环保局的正确领导下,市环境监察支队陆续开展了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春啸利剑”、长江经济带环保专项执法饮用水水源地检查和化工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公安与环保部门联合开展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清水蓝天”专项行动、纳污坑塘环境问题排查整治、砖瓦行业专项检查和2017年长株潭蓝天利剑等专项行动十余项。具体如下:
  一、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工作
  在2016年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工作的基础上,对89家责令停产企业进行了“回头看”,暂未发现有恢复生产的企业。
  二、开展“春啸利剑”行动
  为有序推进我市迎接中央和省委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落实,根据《清水塘老工业区搬迁改造2017年工作方案》要求,市环境监察支队组织城区各分局执法人员,针对清水塘地区115家搬迁企业组织开展代号为“春啸利剑行动”的环保专项执法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000余人次,现场检查150余次,责令停产整治企业3家,立案查处企业36家,其中2月份立案查处企业18家,3月份立案查处企业18家,预处罚金额220余万元。
  三、已关闭停产矿山、冶炼和化工企业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根据湖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化工、冶炼企业、危险废物经营处置单位排查整治的紧急通知》(湘环督办函 〔2017〕1号)要求,我市环保系统深刻吸取攸县吉林桥煤矿“5·7”气体中毒事故经验教训,对全市范围内化工、冶炼企业和危险废物经营处置单位,开展为期一个月地毯式的环境隐患排查。目前,共检查企业153家,发现环境问题企业29家,已整改完成13家,实施停产、限产18家,实施查封扣押1家,实施行政处罚3家,罚款29万元。
  四、开展化工、冶炼企业、危险废物经营处置单位排查整治工作
  全市共检查企业60余家,发现较大环境隐患4家,目前基本整改到位。
  五、开展2017年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实施工作
  按照上级环保部门的要求,今年我市共对第一批9大行业83家企业实施污染源全面达标工作,制定相关文件、召开专题会议、组织人员培训,确保按进度完成相应工作。目前,支队会同市环科院编制完成第一批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评估报告。
  六、开展长江经济带环保专项执法饮用水水源地检查和化工污染整治专项行动
  出台《2017年全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方案》(株环委〔2017〕37号),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已完成四水厂二级水源保护区高排渠等4个整改任务。目前,大唐华银株洲发电有限公司温排口改道工作正在进行中。
  完成全市长江经济带化工园区和化工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目前,我市有化工企业26家,化工园区仅有攸县工业园1家,园内有3家化工企业。
  七、“清水蓝天”专项行动
  4月份,与市公安局联合下发相关文件,通过各类专项行动开展,已实施行政拘留20余人,8月份茶陵非法盗采稀土案已刑事拘留12人。
  八、纳污坑塘环境问题排查整治
  5月份以来,支队针对无防渗措施的纳污坑塘排放、倾倒污染物的行为,尤其是对城乡结合部、偏远农村中的坑塘纳污问题,重点对区域内冶炼、化工等涉重行业和已淘汰关闭企业、历史遗留坑塘纳污问题进行全面排查,逐一建立工作台账。共查出2个纳污坑塘,分别为醴陵市华鑫电瓷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利用坑塘囤积瓷泥废水,攸县精细化工厂自挖土坑囤积废渣,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
  九、砖瓦行业专项检查
  今年8月份开始,支队组织各县市区环保局对全市95家砖瓦行业企业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环保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共立案查处20余家企业,责令停产整治3家企业,移送公安部门实施行政拘留7人,共处罚金90余万元。
  十、长株潭“蓝天利剑”专项行动
  10月份下发相关文件,立案调查4家涉气企业,此项行动将持续到明年2月份。
  十一、配合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执法检查
  截止9月底,共配合抽查全市危险废物产生单位90多家,经营单位12家,在抽查过程中,对发现存在问题的涉危企业提出了整改期限和整改要求,确保产生单位合格率达90%以上,经营单位合格率达9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