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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剑行动"茶陵县一企业超标排污被严处

更新时间:2022-09-28 作者: 字体:

    近日,在"利剑行动"中,株洲市生态环境局茶陵分局查获一起超标排放废水的案件,下面一起来了解下。



案情介绍

2022年3月10日,株洲市生态环境局茶陵分局执法人员对茶陵县素某胶棉发展科技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株洲茶陵县生态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对该公司废水总排口进行采样监测,采样结果显示PH、化学需氧量排放浓度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678-1966)表4中一级标准限制,该企业存在涉嫌超标排污的环境违法行为。茶陵分局责令其立即整改并对该企业涉嫌超标排污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案件处理结果

该公司超标排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规定,株洲市生态环境局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超标排污行为并查找超标原因进行整改,并处罚款人民币十万元。



典型意义

茶陵县素某胶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受到处罚后,在茶陵分局的指导下积极采取整改措施,聘请专业第三方公司对污水处理站进行升级改造。生产废水经过处理后大部分回用于生产,小部分达标外排,减轻了对纳污水体的影响。该案警示广大企业,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强对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管理,定期开展自行监测,及时掌握污染防治设施处理效果情况,自觉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合法排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