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剑行动”典型案例||攸县公安环保联手破获非法收集危废案
案情简介:2022年7月2日,株洲市生态环境局攸县分局与攸县公安局网岭镇派出所联合开展执法行动,查获黎某利用改装面包车非法收集废矿物油。
执法人员打开改装面包车辆后门,一阵刺鼻气味扑面而来,里面有两个桶子和几根软管,有一个无盖桶和一个储罐,储罐外接有一根入油软管,中间连接一个油泵,储罐内存放了废矿物油。涉案车主黎某称车内废矿物油是从汽车修理厂和摩托车修理店回收而来,准备将回收到的废机油送往长沙一个有资质的废油回收公司。经调查,黎某从2022年3月份至今收购约10吨废机油送往长沙岳麓区一废机油回收公司处理,其中来攸县收购两次约1000公斤,但未办理任何收购、储存、转运废矿物油手续,攸县分局立即对该涉嫌非法收集废矿物油的工具(改装面包车)实施就地查封。
案件办理情况:黎某非法从事收集废矿物油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十条之规定。7月12日,攸县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二十条第四项、《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将该案件线索移送攸县公安机关。目前,公安部门下达《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黎某行政拘留十天的处罚。
典型意义: 废矿物油具有易燃的危险性,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规定属于危险废物,其代码为:900-214-08。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非法收集废矿物油属于违法行为,涉及非法收集并转运危险废物。通过公安环保的联合执法行动,攸县的废矿物油管理秩序得到有效维护,生态环境安全得到更有效保障。

攸县公安环保联手查获利用改装面包车非法收集废矿物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