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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剑"行动在炎陵||炎陵县开展渔业生态损害赔偿放流活动

更新时间:2022-11-18 作者:徐文红 字体:

 11月18日,在河漠水河畔,炎陵县开展渔业生态损害赔偿放流活动

放流现场,县农业农村局、县检察院、县森林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炎陵分局等部门的监督下,违法捕捞者将自己购买的30000余尾鱼苗现场投放到河漠河中,对河漠水渔业生态资源进行修复补偿这是该县今年开展的首次渔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例实践现场放流活动。

环境有价,损害担责。2021年1月1日长江“十年禁渔”全面启动实施,炎陵县高度重视水生生态环境保护,坚持“惩罚与补救相结合”“谁破坏、谁恢复”原则积极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截至目前,全县累计开展渔业资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例11起非法捕捞者自愿缴纳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全部用于购买鱼苗增殖放流,修复渔业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