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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生态环境局开展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专项检查

更新时间:2023-07-05 作者:王芳 字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规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行为,强化主体责任,提高自行监测数据质量,严厉打击数据弄虚作假和自动监控设施不正常运行等行为。2023年6月26日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为期5天的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专项检查,抽调各市县区技术骨干组成2个专项检查组,依据排污单位技术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全市范围内抽查的24家排污单位进行自行方案编制及工作开展的规范性、一致性,以及监测结果信息公开情况等进行了详细的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