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三林新材料有限公司
新型环保可降解表面活性剂生产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三林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型环保可降解表面活性剂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66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新型环保可降解表面活性剂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株洲渌口经济开发区 南洲新区工业园标准厂房一期A2#栋和A3#栋 |
建设单位 | 湖南三林新材料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景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选址于株洲渌口经济开发区南洲新区工业园标准厂房一期A2#栋和A3#栋,总投资3013万元;总占地面积2736m2,每栋标准厂房占地面积为1368m2;总建筑面3143.08m2,每栋标准厂房建筑面积为1571.54m2。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厂房内部原料罐、混合罐、计量罐、成品罐的安装工程、管道布设工程及辅助办公区的装修工程。预计工程完工后,满足年产10000吨新型环保可降解表面活性剂的生产能力。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 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和装修产生的废包装材料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处置;装修选用绿色环保的水性漆涂料,将装修产生的涂料废气降至最小,并且将厂房定期通风,装修产生的废气影响较小;在厂房内设备的安装及试运行产生部分噪声,此部分噪声为瞬时性的,持续时间短,随着设备安装完成后随之消失,对周边影响较小。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各类污染源量少,且施工时间短,在采取合理有效的处置措施后,均可得到有效的控制,对周边影响较小。 运营期: 1、废水:运营期水污染源主要为食堂废水和辅助办公区员工生活污水,其中厂内员工食堂依托依托南洲产业园现有的食堂,不单独设置食堂,此部分废水经南洲产业园现有的食堂污水管网收集;辅助办公区产生的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园区已配备)处理后的员工生活污水经污水管网汇入南洲产业园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经南洲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的生活污水经排口汇入渌江,最终由渌江汇入湘江。运营期降雨产生的雨水经南洲工业园统一布置的雨水管网收集。考虑南洲产业园污水处理厂预计2017年底建成,项目预计运行投产时间为2017年5月,其间项目运行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园区设置的化粪池处理后再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标后排放,此阶段经处理达标后的生活废水经本项目自建的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排口排放后汇入项目西北面500m出的农灌渠,最终经农灌渠汇入湘江。 2、废气:项目未能收集的无组织废气经无组织面源模式预测,无组织排放的VOCS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仅为0.16%,远低于环境质量标准值,无组织废气对环境空气及保护目标的影响很小。项目经收集的废气配套活性炭吸附处理措施,有组织的废气排放速率和浓度均远低于排放标准要求,且有组织废气经15m的排气筒高空排放,对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影响较小。 3、噪声:项目运行产生的噪声较小,且项目不在夜间生产,经在厂房安装隔声罩、减震垫、合理布局,厂房隔声及合理安排工作时间一系列措施下,项目生产产生的噪声可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经由厂内设置的垃圾桶收集后再经南洲产业园统一收集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后送往华新水泥厂合理处置。危险固废为废活性炭和废油泥,需经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公司需在厂房内建设配套的危险废物暂存库,危废暂存库并需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采取防渗、防漏等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本次公参发放共12份,其中团体2份,个人10份,回收率100%,被调查者均赞成该项目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