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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航空产业城核心片区土地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株洲航空产业城核心片区土地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株洲新芦淞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株洲航空产业城核心片区土地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66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株洲航空产业城核心片区土地开发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株洲市芦淞区航空产业城 |
建设单位 | 株洲新芦淞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目总征地面积8864.70亩,项目地块分为航空产业城核心片区、航空城核心片区开发配套资源、两机重大专项608所研发用地共三个地块。 航空产业城核心片区位于株洲航空产业城内,东至知行大街,西至凤凰山路,北至石屋路,南至航翼路,总规划面积约6882.7亩。 航空城核心片区开发配套资源位于株洲航空产业城内枫溪板块,东至天曲路,西至规划一路,南至枫溪大道,北至南环线,总规划面积约1540亩。 两机重大专项608所研发用地位于株洲航空产业城内南华村,总规划面积约442亩。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范围内土地的征拆、报批与平整;其中征地8864.70亩,拆迁建筑面积452230.40㎡,拆迁户数1392户。项目总投资为535345.43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噪声:产生的各类机械施工噪声,拟采取合理安排工作时间、文明施工、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严禁夜间施工等噪声防治措施;固体废弃物:拟采取分类回收、安全处置防治措施,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开挖渣土、建筑垃圾。房屋拆迁产生的建筑垃圾可回收利用的部分应综合利用,砖石、废水泥块等建筑垃圾破碎后用于各自地块内的土地一级开发回填;本项目产生的废弃土石方均在各地块内消纳,项目不另设取土场和弃渣场。施工废水:施工场地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抑尘;施工扬尘:拆除时应先浇水后拆迁或者边浇水边拆除,控制粉尘产生,对于现场施工过程中应进行严格的洒水抑尘,尤其在敏感目标附近时应加大洒水力度,最大限度减小扬尘影响范围。工地周围设置符合标准的围挡,围挡与地面、围挡与围挡之间密封。 营运期: 若开发土地不能及时二级开发必须在地块铺撒草籽、小型灌木等速生性植被,使得闲置土地及时绿化,这可大大减少其地表裸露引起扬尘污染和水土流失的产生,最大程度地减少扬尘对外环境的影响。 |
公众参与情况 | 本项目共发放调查表56份,收回56份(其中个人公众参与调查表50份,调查对象为拟建项目附近居民和项目地块内拆迁户等;团体公众参与调查表6份,调查对象为株洲市芦淞区坚固村村民委员会、株洲市芦淞区栗塘村村民委员会、株洲市芦淞区道田村村民委员会、株洲市芦淞区百井村村民委员会、株洲市芦淞区枫溪街道办事处、株洲市芦淞区董家塅街道办事处)。根据公众调查的分析结果,100%被调查公众支持项目建设,调查过程中无反对意见;在张贴项目公示、报纸公示、网络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