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环评审批 > 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湖南天赐房地产有限公司 株洲市服饰大道(石子湖公园西园段) 新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湖南天赐房地产有限公司
株洲市服饰大道(石子湖公园西园段)
新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天赐房地产有限公司株洲市服饰大道(石子湖公园西园段)新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66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株洲市服饰大道(石子湖公园西园段)新建工程 |
建设地点 | 株洲市荷塘区 |
建设单位 | 湖南天赐房地产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景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湖南天赐房地产有限公司拟投资3615万元,在株洲市荷塘区石子湖片区实施株洲市服饰大道(石子湖公园西园段)新建工程。项目东起石宋路,西至铁东路,道路全长350.5m,路幅宽度40m,设计车速50km/h,道路按城市主干路设计,双向六车道。工程设计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内的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 针对施工扬尘,采取文明施工、洒水抑尘、妥善保管物料、现场施工设置围挡等措施,可以最大限度减小扬尘的影响。做好沿线截、排水工作,加强管理,避免跑冒滴漏,施工场地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场地内洒水抑尘,不外排,可避免对区域水环境造成影响。针对产生的各类机械施工噪声,拟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文明施工、严禁夜间施工等噪声防治措施,施工噪声影响是暂时的,随着项目施工的结束而结束。对于施工固废拟采取分类回收、安全处置防治措施,施工建筑垃圾尽可能回用,不能回用的委托有资质渣土公司处理。对于建筑垃圾和弃土外运产生的扬尘和噪声,拟采取合理选择运输路线、运输车辆遮盖、洒水抑尘等措施。 营运期: 道路投入营运后,道路上来往车辆尾气排放对道路沿线空气质量的影响较小,且影响范围不大。本项目营运期对水环境的污染来源于路面雨水对沿线水体的污染,项目设置有完善的雨水管道,路面径流中污染物浓度较低,对水环境的影响较小。根据预测,项目运营后,沿线部分敏感点噪声存在超标,要求采取禁鸣,并跟踪监测、预留环保费用的措施。同时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必须铺设沥青路面,经常维持道路路面的平整度;在拟建道路沿线开发建设过程中,应参考本环评报告道路两侧噪声预测范围,项目平面布置时将声环境要求高的敏感点尽量远离道路。同时及时清运道路沿线的生产、生活垃圾。
|
公众参与情况 | 本项目共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21份(其中个人20份、团体1份),回收21份。公众参与调查结果表明,社会公众对项目的建设大多表示理解和支持,公众大多赞成该项目的建设,无人反对本项目的建设。本环评认为只要在项目建设与运营中予以落实本环评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会妥善解决好本项目所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