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园林绿化局
株洲市天鹅湖防渗截污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株洲市园林绿化局株洲市天鹅湖防渗截污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66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株洲市天鹅湖防渗截污工程 |
建设地点 | 株洲市荷塘区天鹅湖 |
建设单位 | 株洲市园林绿化局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景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位于株洲市荷塘区天鹅湖,总用地面积322.1亩,其中天鹅湖水域面积为150000m2,建设内容包括防渗漏工程、截污工程、闸门设计、绿化工程、湖内垃圾清理工程等。总投资999.95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 1、废水:施工期,建筑垃圾采用局部小木船清理方式下,对湖内局部水体产生一定扰动,根据现状监测数据湖水和底泥均未涉重,经一段时间的静止沉淀,对湖内水体、底泥影响不大。 施工废水主要为施工机械洗涤废水、施工现场清洗养护废水,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新建穿湖管网施工过程中设置围堰,围堰防水严密,限制了施工过程含泥浆废水外溢,废水量较小此部分含泥浆废水可排入现状天鹅湖体,对其影响较小。 2、废气:为减少施工扬尘,建设单位应合理布置临时围挡位置和高度,如每天洒水4~5次,在开挖过程中,应洒水使作业面保持一定的湿度。 为减少车辆扬尘限速行驶及保持路面的清洁是减少汽车扬尘的有效手段,路面勤洒水(每天4~5次),可以使空气中扬尘量减少70%左右,收到很好的降尘效果。 项目施工机械尾气主要为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等工作时产生的废气,施工期短暂,施工期结束后,影响将随之消失,对周边环境不利影响较小。 防水施工时施工期产生沥青废气、焊接烟尘,产生量小,为无组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为减轻施工噪声影响,施工单位应制定相应的施工噪声管理措施,尽量减少施工噪声对各敏感目标的影响。施工单位应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设置移动隔声屏障,严禁在夜间(22:00~06:00)施工。 4、固废:本项目施工期固废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施工弃土。生活垃圾收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无害化处置;建筑垃圾为一般建筑垃圾,按所在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核准的消纳场所倾倒。本项目共产生弃方5486m3,不涉及重金属超标,可用于本项目绿化工程填土用。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穿湖管道淤泥堆存于天鹅湖湖内,不对天鹅湖底底泥产生大的扰动。 5、生态:本项目施工期造成局部的水土流失及植被破坏。后期通过植被种植进行恢复影响较小。 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无三废产生。 生态:本项目属于市政基础工程建设,运营期天鹅湖的绿化植被及平整、夯实及部分硬化的地面场地均可保持水体,减少水土流失量,对周边生态环境产生有利的影响。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