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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株洲市河东中心片区沿港路(沿江路~建宁闸路)新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株洲市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株洲市河东中心片区沿港路(沿江路~建宁闸路)新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株洲市河东中心片区沿港路(沿江路—建宁闸路)新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66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株洲市河东中心片区沿港路(沿江路~建宁闸路)新建工程 |
建设地点 | 株洲市芦淞区河东沿江路口 |
建设单位 | 株洲市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景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株洲市河东中心片区沿港路(沿江路~建宁闸路)新建工程西起沿江路,东至建宁闸路,路线全长0.135km,呈东西走向,桩号范围为K0+000~K0+135,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车速为30km/h,路幅宽度为15m,双向两车道,一块板形式。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项目产生废气主要为道路施工扬尘、沥青烟气和施工机械尾气,通过对施工道路扬尘需采取一定的抑尘措施,如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在人口稠密集中点,起尘量大的施工路段采取经常洒水降尘措施,可以有效地抑制扬尘的扩散。 2、项目产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不外排。 3、本项目产生固废主要为建筑垃圾,首先考虑作为路基填筑使用,其他不能使用的汇同以及路面破除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一起,需按建筑垃圾有关管理要求及时清运出场进行处理处置,这样就可减轻施工建筑垃圾对环境的影响。 4、项目正常运营期噪声源为各种作业机械(破碎机、挖掘机等)和运输车辆施工产生的噪声。施工单位应当将夜间作业证明提前三日向周边居民公示并按照夜间作业证明载明的作业时间、作业内容、作业方式以及避免或者减轻干扰附近居民正常生活的防范措施等要求进行施工。以得到群众谅解和支持,并尽量缩短工时间。在施工期间必须按《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进行施工时间、施工噪声的控制。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