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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株洲市石峰大桥东匝道新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更新时间:2017-10-25 作者: 字体:

株洲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株洲市石峰大桥东匝道新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株洲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株洲市石峰大桥东匝道新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66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株洲市石峰大桥东匝道新建工程

建设地点

株洲市石峰区石峰大桥东桥头

建设单位

株洲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天瑶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次设计东匝道长360m、宽8.5m、单向单车道,西匝道长316m、宽8.5m、单向单车道,匝道设计车速为30Km/h,为城市支路;西辅道株冶路长339m、宽15m,单向两车道,东辅道旗芸路长335m、宽15米,单向两车道,辅道设计车速为40Km/h,为城市次干路。机动车道、匝道桥路面采用黑色沥青混凝土路面,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均采用彩色透水混凝土。

项目用地面积95581.29㎡(143.37亩),总投资23458.55万元,项目计划于2017年10月动工,2018年9月建设完成,工期1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噪声:产生的各类机械施工噪声,拟采取合理安排工作时间、文明施工、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严禁夜间施工等噪声防治措施;固体废弃物:拟采取分类回收、安全处置防治措施,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房屋拆迁产生的建筑垃圾用作施工临建区和临时用地场地的平整,多余送往本项目填方路段;施工废水:施工场地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场地基坑积水、设备堆场、桥墩施工废水等建筑工地排水采取沉砂池处理后排放;产生扬尘,拟采取洒水抑尘、堆场车辆遮盖、及时清运、道路硬化等措施;施工扬尘:拆除时应先浇水后拆迁或者边浇水边拆除,控制粉尘产生,对于现场施工过程中应进行严格的洒水抑尘,尤其在敏感目标附近时应加大洒水力度,最大限度减小扬尘影响范围。工地周围设置符合标准的围挡,围挡与地面、围挡与围挡之间密封。

营运期

本项目营运期对水环境的污染来源于路面雨水对沿线水体的污染。项目设置有完善的雨水管道和污水管道,路面径流中污染物浓度较低,污水可经污水管道进入污水处理厂。路面径流不直接进入有饮用功能的水体,对水环境的影响较小;道路投入营运后,根据类比省内同类工程预测,在拟建项目营运的近中期,道路上来往车辆尾气排放对道路沿线空气质量的影响较小,且影响范围不大。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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