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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城发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城发·锦城(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审批前公示
株洲市城发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城发·锦城(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株洲市城发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城发·锦城(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66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城发·锦城(一期)项目 |
建设地点 | 株洲市天元区七区(规划151路以东,黄山西路以北,规划152路以西,规划156路以南) |
建设单位 | 株洲市城发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美景环保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位于株洲市天元区七区(规划151路以东,黄山西路以北,规划152路以西,规划156路以南),是商业、住宅为一体的房地产项目,由6栋新建高层住宅、沿街商业楼及地下车库组成。 项目总用地面积为28817.36m2,总建筑面积为88788.25m2,容积率2.999,建筑基底面积7008.16m2,建筑密度29.13%,绿地率32.61%,总户数为505户,停车位538个(地上60个,地下478个)。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环保:1、废气:严格落实建筑施工现场防尘降尘设施、装置等措施。项目东面临花园岭农民新村一侧设置挡土墙加固和围挡措施;对汽车行驶路面勤洒水,严格车辆出场清扫清洗,外运车辆使用篷布等进行严密覆盖;合理布局场内基础设施,垃圾分类存放,定期清运。2、污水:施工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泰山路污水管道,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河西污水处理厂处理;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项目雨水经室外雨水管道排入项目北面泰山路市政雨水管经凿石港排入湘江。3、噪声:建设单位应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各设备位置,在项目东面花园岭农民新村的围墙上设置临时声屏障,在施工的结构阶段和装修阶段,对建筑物的外部也应采用围挡,建议业主与施工方签订环境管理责任书,具体落实各项噪声控制措施与管理措施,确保施工噪声不扰民。4、固废: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也应设置临时垃圾收集点,并由环卫部门统一及时处理;施工建筑垃圾和项目弃土弃渣经回收利用后,由施工方统一清运至株洲市渣土办指定地点处置。 营运期环保:1、废水: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商业区餐饮含油废水和地下车库废水先经隔油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进入泰山路污水管道,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河西污水处理厂处理。2、废气:厨房油烟废气通过家装油烟机处理后经烟道楼顶高空达标排放;餐饮区预留专用内置烟道,商业餐饮区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内置烟道经商业屋顶外排;垃圾收集桶垃圾采取日产日清方式送至垃圾中转站,由环卫部门及时收集和转运;公共厕所合理设计,及时清洗厕所并喷洒消毒药剂;地下车库经机械排风,地面停车场经自然通风。3、噪声:对项目内部噪声源采取减振、隔声、消声、距离衰减和合理布局的控制措施,沿街一侧增强绿化,种植树木。4、生态:加强场区绿化。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