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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新城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天和小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更新时间:2013-12-20 作者: 字体: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株洲新城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天和小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242970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天和小区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株洲市黄山西路与昆仑山路交汇处东南侧

  建设单位

  株洲新城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征地39066.2m2;新建2栋1F+23F、2栋1+30F高层住宅楼、1栋1F商业楼以及公用配套用房,总建筑面积97729m2。同时配套建设区内道路、绿化、给排水、供配电、污水处理、噪声污染防治、固废处置等附属、环保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水:排水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
  噪声: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如水泵、风机、变压器等),采取减震、隔声、消声等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不扰民。
  建设期环保:使用商品混凝土并实行围挡作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施工扬尘、噪声污染;不准夜间施工,确因工艺要求连续作业,须报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向周边居民公示;施工废水应处理达标后排放;按规定处置弃土;按水保方案做好水保工作。
  其他:商业门面应合理引进经营项目,对规划作为餐饮的要设计、建设餐饮油烟专用排放烟道并从楼顶高空排放,要预留含油废水处理场地;餐饮、娱乐等对周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需另行环境影响评价并报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公众参与情况

  按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