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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医药有限公司综合厂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更新时间:2013-12-30 作者: 字体: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株洲市医药有限公司综合厂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242970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综合厂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株洲市荷塘区金山科技工业园内

  建设单位

  株洲市医药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株洲市环境保护研究院

  项目概况

  在金山科技工业园征地22105.14m2,新建1栋5F中药饮片加工车间、1栋3F原料仓库、1栋5F产品仓库、1栋5F综合配套楼,总建筑面积30037.42m2;新增翻板式干燥机、热风循环烘箱、振动式药筛、电动药筛、风筛机、洗药机、切药机等14余台设备;建成年加工中药饮片5000吨生产线,本项目不含提炼、炒制、灸制工艺;项目配套建设给排水、供配电、污水处理、废气处理、固废暂存、噪声防治等公用环保设施。该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为综合配套楼、原料仓库,二期为中药饮片加工车间、产品仓库。总投资600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排水实行雨污分流,营运期各类废水收集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2、废气:中药加工含尘废气收集处理达标后排放。
  3、固废: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弃药材、药材碎屑及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可作为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弃包装材料如废塑料包装、废纸箱分类收集后外售回收商;沉淀池、过滤池中的污泥清掏收集后可作为有机肥料利用。
  4、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采取减震、隔声措施,且项目夜间不生产。
  5、施工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施工扬尘、噪声污染,夜间禁止在声环境敏感点附近施工;施工废水应处理达标后排放;按规定处置弃土;按水保方案做好水保工作。

  公众参与情况

  按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