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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洪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东湖阳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株洲洪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湖阳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242970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东湖阳光 |
建设地点 | 株洲市荷塘区合泰路与文化路交汇处西南侧 |
建设单位 | 株洲洪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华中矿业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规划总用地面积13260.17m2,规划总建筑面积36497.84m2,建筑基底面积1555.01 m2。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3栋18F/1D高层住宅楼,地下车库以及区内道路、绿化等附属工程。总户数270户,停车位257个,其中地上停车位28个,地下停车位229个。项目建筑密度11.73%,容积率2.25,绿地率30.56%。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894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1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①对于地下停车场的废弃排放,设置抽风装置,汽车尾气经收集后由排气口外排,排放口设于小区绿地内和建筑物外墙,远离人群活动场所,高于地面2.5m。在地下车库出入口附近设绿化隔离带等;居民厨房油烟废气,则经屋顶排气筒统一高空排放。 ②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须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由城市污水管网排入龙泉污水处理厂进行二级处理。屋面雨水由雨水斗收集,排入合泰路市政雨水管网。 ③采用减震隔声、风机消声等高噪声设备,达到GB3096-2008 中2类标准。 ④生活垃圾应定点堆放,及时清运处理,避免影响居民生活,并净化区域环境空气、减少噪声,美化环境。 |
公众参与情况 | 根据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