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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天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荷叶名苑住宅小区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更新时间:2014-01-24 作者: 字体: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株洲市天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荷叶名苑住宅小区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242970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荷叶名苑住宅小区二期工程

  建设地点

  株洲市芦淞区荷叶冲

  建设单位

  株洲市天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株洲市环境保护研究院

  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2030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31万元。总用地面积13160.52㎡(合19.13亩),规划总建筑面积60407.64㎡,项目拟建设3#(A单元1+28F、B单元1+32F)、4#(28F)、5#栋(27F)三栋高层住宅、一栋商业用房6#(3F)、双层地下车库及区内道路、绿化、给排水、供配电、燃气等附属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排水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系统,再经龙泉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湘江。
  2、废气污染防治。使用清洁能源。餐饮油烟废气经净化处理后经专用排烟管至塔楼楼顶高空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优化布局,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噪、减振及绿地减噪等降噪措施。
  4、固体污染防治。将收集后依托龙泉村部垃圾中转站进行中转,并交环卫部门统一进行无害化处置,做到“日产日清”。垃圾外运途中,应采取有效的密闭或覆盖措施,避免二次污染。
  5、施工期环境管理。对施工工地设置围挡,适时洒水降尘;及时妥善处置建筑弃渣和施工垃圾,选择密闭性好的渣土运输车辆,强化沿途防渗漏洒落措施,防止二次污染;设置施工废水处理系统,施工废水经集中处理达标后回用或排放;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段,严格控制高噪声设备作业时间,防止施工噪声扰民。按有关部门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水保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根据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