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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销售分公司醴陵市城南加气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更新时间:2014-04-16 作者: 字体: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销售分公司醴陵市城南加气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242970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醴陵市城南加气站项目

  建设地点

  醴陵市阳三石街道办事处玉屏山村渌江大道北侧

  建设单位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销售分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株洲市环境保护研究院

  项目概况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销售分公司拟投资2146万元,在醴陵市阳三石街道办事处玉屏山村渌江大道北侧建设醴陵市城南加气站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与醴陵市环保局审批的原有加油站合建,征地3888.6m2,新建站房、加气区、CNG储存区(含液压撬站)、道路、围墙、消防设施、环保设施等,加气站移动式车载瓶组总容积为12m3。项目建成后为三级加油加气站。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水污染防治:清洗水、含油废水、生活废水经处理达标后外排至南面城市污水管网,进入醴陵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至渌江;定期清洗储油罐废水送有资质单位处理。
  噪声污染防治:选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措施。
  固体污染控制:生活垃圾收集送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
  施工期环境保护: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施工扬尘、噪声污染;;施工废水处理达标后排放;按规定处置弃土;按水保方案做好水保工作。

  公众参与情况

  按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