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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金地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株洲时代-云龙城住宅第三期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更新时间:2014-04-18 作者: 字体: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株洲金地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株洲时代-云龙城住宅第三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242970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株洲时代-云龙城住宅第三期

  建设地点

  株洲市石峰区红旗中路

  建设单位

  株洲金地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长沙振华环境保护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主要建设内容:征地7470.0m2,新建一栋集商场、住宅和公寓为一体的综合大楼,底部为二层商业,商业上层设置架空层,架空层以上为三座塔楼(南部2座住宅楼塔楼为2+1+24F,北部1座公寓楼塔楼为2+1+14F),总建筑面积33815.31m2,总停车位209个,住宅总户数为228户;配套建设供配电、给排水、绿化、污水处理、固废暂存等;项目总投资9862.6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水:排水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
  噪声: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如水泵、风机等),采取减震、隔声、消声等措施。
  建设期环保:使用商品混凝土并实行围挡作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施工扬尘、噪声污染;不准夜间施工,确因工艺要求连续作业,须报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向周边居民公示;施工废水应处理达标后排放;按规定处置弃土;按水保方案做好水保工作。
  其他:住宅楼下不得建设餐饮等影响楼上居民正常生活项目;商业门面应合理引进经营项目,引进项目需另行环境影响评价并报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公众参与情况

  按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