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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尚格置业有限公司滨江花园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更新时间:2014-04-22 作者: 字体: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尚格置业有限公 滨江花园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10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242970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滨江花园二期

建设地点

株洲市天元区滨江北路与芦淞大桥交汇处

建设单位

湖南尚格置业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华中矿业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征地34895.63 m2;新建7栋1+32F的高层楼、1栋2F社区商业楼、配套物管、社区用房,总建筑面积167930.04m2;配套建设供配电、给排水、区内道路、燃气、备用柴油发电机、绿化、噪声防治、固废收集暂存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水:排水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

施工期环保: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施工扬尘、噪声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影响;使用商品混凝土并实行围挡作业;不准夜间施工,确因工艺要求连续作业,须报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向周边居民公示;施工废水应处理达标后排放;按规定处置弃土;按水保方案做好水保工作。

噪声: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如备用柴油发电机、水泵、风机等),采取减震、隔声、消声等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不扰民。

其他:住宅楼下不得建设餐饮、卡拉OK等项目;商业门面应合理引进经营项目,对规划作为餐饮的商业门面要设计、建设餐饮专用油烟排放烟道从楼顶排放,预留油烟废气净化设施安装位置及含油废水处理场地;餐饮、娱乐等有污染的项目需另行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报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按国家相关规定敷设燃气管网,确保燃气管道与建、构筑物或相邻管线间距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公众参与情况

本项目共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17份(其中个人15份,团体2份),全部回收,100%同意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