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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荷塘区商贸城路网工程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株洲市荷塘区商贸城路网工程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10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242970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株洲市荷塘区商贸城路网工程一期 建设地点 株洲市荷塘区 建设单位 株洲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株洲市环境保护研究院 项目概况 征地410.61亩;新建(1)道路工程(共5条,即金荷大道、通园路、悦宾路、商一路、通宝路,全长2.827km;(2)给水工程(供水管总长4.041km);(3)排水工程(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管总长5.854km,排水边沟3.958km,污水管总长5.782km);(4)电力、电信工程(箱式变电所2座,路灯灯具188套,电力电缆保护管33.92km,电信电缆保护管50.88km);(5)绿化工程(种植行道树754棵);(6)交通附属设施工程(2.872km);(7)配套用地开发工程(挖方57.91万m3、填方64.34万m3)。本次一期工程中不包括燃气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环保:使用商品混凝土,不得新设水泥、沥青搅拌站;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施工扬尘、噪声污染;不准夜间施工,确因工艺要求连续作业,须报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向周边居民公示;施工废水应处理达标后排放;合理安排挖、填方,按规定处置弃土,按要求做好生态保护;按水保方案做好水保工作。 其他:排水管网实行雨污分流并与道路同步建设;按相关规定做好拆迁安置工作,确保社会稳定;项目竣工通过环保验收后才能正式交付使用项目竣工通过环保验收后才能正式交付使用。 公众参与情况 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28份(团体2份、个人26份);全部收回,100%支持该项目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