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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香蓝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融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香蓝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10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242970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提香蓝岸项目 建设地点 株洲市天元区48区黑龙江路与栗雨东路交汇处 建设单位 湖南融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株洲市环境保护研究院 项目概况 征地106525.27m2;新建14栋高层住宅楼(其中7栋18F楼、3栋26F楼、4栋32F楼)、17栋低层住宅(其中3栋4+1F、14栋3F)和1栋25F公寓楼,配套建设商业、物管、幼儿园用房,以及地面停车位、地下车库(停车位2876个)、区内的道路、绿化、污水处理、固废收集暂存等。规划总建筑面积384547.68m2,,计划总投资115641.29万元。项目分三期建设:一期为5#-12#栋、幼儿园、1栋3F住宅、1栋4+1F住宅及商业街的西块部分;二期为1#-4#栋、13#-14#、13栋3F住宅、2栋4+1F住宅及商业街的东块部分;三期为公寓楼。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水:排水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 噪声处理: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措施。 施工期环保:使用商品混凝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施工扬尘、噪声污染;不准夜间施工,确因工艺要求连续作业,须报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向周边居民公示;施工废水应处理达标后排放;按规定处置弃土;按水保方案做好水保工作。 其他:住宅楼下不得建设餐饮、卡拉OK类项目;商业门面应合理引进经营项目,对规划作为餐饮的要设计、建设餐饮油烟专用排放烟道并从楼顶高空排放,要预留含油废水处理场地;餐饮、娱乐等对周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需另行环境影响评价并报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按国家相关规定敷设燃气管网,确保燃气管道与建、构筑物或相邻管线间距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公众参与情况 采用公告、发放问卷调查表等形式公示,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23份(团体3份、个人20份);全部收回,个人100%支持该项目建设,2个团体支持,1个团体反对(评价单位认为理由不充分,不予采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