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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心安置小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更新时间:2014-07-07 作者: 字体:

  
   来源: 时间:2014-07-07 16:19:00 作者:

  

  株洲清水塘循环经济工业区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田心安置小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株洲清水塘循环经济工业区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田心安置小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242970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田心安置小区

  建设地点

  株洲市石峰区田心村,北站路东南,规划铁东路东北侧

  建设单位

  株洲清水塘循环经济工业区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征地41175.98m2,新建1栋2+23F高层住宅(1#)、1栋2+20F高层住宅(2#)、6栋18F高层住宅(3#、4#、5#、6#、7#、8#)、2栋1+6F住宅(9#、10#)、1栋3F幼儿园(11#)、2F配套商业及物管用房、地下车库,以及供配电、给排水、燃气、区内道路、绿化、生活污水预处理、噪声防治、固废收集暂存等。项目总建筑面积102109.35m2,总投资28855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水:排水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幼儿园食堂废水应收集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
  噪声: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不扰民。
  施工期环保: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施工扬尘、噪声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影响;使用商品混凝土并实行围挡作业;不准夜间施工,确因工艺要求连续作业,须报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向周边居民公示;施工废水应处理达标后排放;按规定处置弃土;按水保方案做好水保工作。
  其他:住宅楼下不得建设餐饮、卡拉OK等项目;商业门面应合理引进经营项目,对规划作为餐饮的区域要满足《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相关要求,并设计、建设餐饮油烟专用排放烟道,要预留含油废水处理场地;引进对周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需另行环境影响评价并报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按国家相关规范建设垃圾中转站;按国家相关规定敷设燃气管网,确保燃气管道与建、构筑物或相邻管线间距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幼儿园食堂应使用清洁能源,餐饮油烟废气须净化处理达标后排放。

  公众参与情况

  2014 年5 月23 日在《长株潭报》上第一次公示,2014 年 5 月 25 日—2014 年 6 月 8 日在拟建厂址周围以现场张贴公示进行第二次公示,发放公参调查表22份(个人20份、团体2份),100%同意该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