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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江花园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来源: 时间:2014-07-28 12:13:00 作者:
宝江花园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株洲市宝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宝江花园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242970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宝江花园一期 |
建设地点 | 株洲市芦淞区芦淞路110号 |
建设单位 | 株洲市宝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长沙振华环境保护开发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征地15694.39m2;建设1栋20F公寓(1#栋,底部2F商业)、1栋30F住宅(2#栋,底层架空,部分为物管用房)、1栋30F住宅(3#栋,底层架空),总建筑面积93173.77m2;同时配套建设区内道路、绿化、给排水、供配电、污水处理、噪声污染防治、固废暂存等。总投资23898.36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水:排水实行雨污分流,雨污管网应分别与城市雨污管网对接;居民生活污水、商业门面经营产生废水应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