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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新芦淞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罗塘安置小区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来源: 时间:2014-10-13 09:38:00 作者:
株洲新芦淞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罗塘安置小区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株洲新芦淞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罗塘安置小区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242970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罗塘安置小区二期工程 |
建设地点 | 株洲市芦淞区五里墩乡罗塘村、道田村 |
建设单位 | 株洲新芦淞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长沙振华环境保护开发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征地53852.24m2,新建3栋8F住宅(1#、2#、3#)、13栋6F住宅(5#—13#、15#—18#)、1栋3F幼儿园(19#)、1栋3F社区服务用房(20#),配套商业及地下车库,总建筑面积70316.24m2;同时建设区内道路、绿化、给排水、供配电、污水处理、噪声污染防治、固废收集暂存等。投资16068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水:排水实行雨污分流,雨污管网应分别与城市雨污管网对接;居民生活污水、商业门面经营产生废水应全部收集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废水能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不能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并采取防治二次污染扰民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