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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新芦淞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道田安置房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来源: 时间:2014-10-21 09:36:00 作者:
株洲新芦淞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道田安置房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株洲新芦淞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道田安置房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242970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道田安置房建设工程 |
建设地点 | 株洲市芦淞区五里墩机场大道北面 |
建设单位 | 株洲新芦淞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株洲市环境保护研究院 |
项目概况 | 征地95164.92m2(除代征道路、防护绿地后净用地59279.87m2,其中一期净用地19886.76m2、二期净用地39393.11m2);新建住宅楼23栋(其中一期8栋1+6F的住宅楼;二期3栋1+6F的住宅楼、4栋15F的住宅楼、2栋1+11F住宅楼、4栋2+9F住宅楼、2栋12F住宅楼、幼儿园、商业门面),总建筑面积145803.41m2(其中一期35580.73m2、二期110222.68m2);配套建设供配电、给排水、燃气、区内道路、绿化、生活污水预处理、噪声防治、固废收集暂存等。总投资37344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水:实行雨污分流,雨污管网应分别与城市雨污管网对接;居民生活污水、商业门面经营产生废水应全部收集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废水能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不能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并采取防治二次污染扰民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21份(个人20份、团体1份),回收21份,均同意该项目建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