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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清水塘清水湖片区污染治理及土地收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更新时间:2015-01-05 作者: 字体:

  
  
来源: 时间:2015-01-05 10:58:00 作者:

  株洲清水塘清水湖片区污染治理及土地收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株洲清水塘清水湖片区污染治理及土地收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反映。
  联系电话:0731-2242970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株洲清水塘清水湖片区污染治理及土地收储项目

  建设地点

  株洲市石峰区清水塘

  建设单位

  株洲循环经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

  项目概况

  项目分3个地块(地块一410.9亩、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地块二512.62亩、规划为办公居住综合用地,地块三346.95亩、规划为体育绿化用地)。主要建设内容:征地1270.47亩(不含霞湾新城安置工程),拆迁房屋建筑24.72万m2(居民624户);拟采用“稳定化—混合—换土”工艺治理地块一、地块二被污染土壤30.6184万m2(约30.6184万m3);建设区域内市政道路7条(道路总长3167.67m,其中城市次干道:观石路462m、环保大道321m、湾塘路244m、湘湾路358m,城市支路:城市支路1 602m、城市支路2 902m城市支路3 278m)、敷设照明电缆3167m、敷设给水管3167、雨水管3167m、污水管3167m等。污染土壤治理的稳定化处理场利用原大湖污染治理工程固化场。地块三无道路、管线工程。总投资85061.05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建设期环境保护,道路建设应使用商品混凝土并实行围挡作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施工扬尘、噪声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影响;按规定处置固废;施工废水应处理达标后排放;按水保方案做好水保工作。
  其他: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对项目建设进行环境监理;道路排水管网实行雨污分流并与道路同步建设;项目施工前进一步完善治理区域超标土壤分布情况详勘,严格按修复目标值开展被污染土壤治理,防止二次污染;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应急措施,按要求进行低排渠、老霞湾港入湘江口、湘江霞湾断面水质监测,如水质超标,应立即停止施工并采取应急措施,防止发生环境风险污染事故;按规定做好征地拆迁,确保社会稳定;项目竣工通过环保验收后才能正式交付后续开发。

  公众参与情况

  发放公参调查表40份 (团体 5 份、个人35 份),100%赞同本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