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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性能商品混泥土搅拌站建设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说明审批前公示

更新时间:2015-02-02 作者: 字体:

  

  

来源: 时间:2015-02-02 10:23:00 作者:

  

  高性能商品混泥土搅拌站建设项目变更
  环境影响报说明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株洲中材混泥土有限公司《高性能商品混泥土搅拌站建设项目变更环境影响说明》,现就项目变更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242970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高性能商品混泥土搅拌站建设项目变更

  建设地点

  株洲市荷塘区仙庾镇东山村

  建设单位

  株洲中材混泥土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美景环保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株洲中材混泥土有限公司于2011年投资3400万元,在株洲市荷塘区仙庾镇东山村建设“高性能商品混泥土搅拌站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征地18000m2、建设年产60万立方米商品混泥土生产系统及配套办公、试验、道路、绿化、给排水、供配电、污水处理、噪声污染防治、固废暂存等,构筑物总建筑面积12643m2,项目环评文件于2011年11月1日经我局批复(株环评表〔2011〕88号);项目于2013年基本建成。后建设单位因发展变更项目部分建设内容:一是生产区物料运输入口由西南角变更为西侧,二是砂石物料堆场由西面调整到东面,三是经市发改委同意在西南角新增1套25m3阻隔防爆撬装式0#柴油加油装置(仅为企业内部使用),四是食堂炒菜燃料由液化石油气变更为醇基燃油;项目建设地点、用地面积、构筑物面积、商品混泥土设计产能等维持不变;本次变更后项目总投资为350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水:排水实行雨污分流,生产废水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废气:水泥、粉煤灰等储存设施产生的含尘废气应处理达标后排放;采取设挡、喷水等有效措施防治砂石堆场颗粒物污染;食堂餐饮油烟废气应收集处理达标后排放。
  噪声:对高噪声源采取减震、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不扰民。
  其他:按国家规定运输、贮存、管理柴油、醇基燃油等;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落实设置柴油储油装置围堰(容量不小于25m3)等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环境风险污染事故;按规定收集、暂存、处置固废特别是危废。

  公众参与情况

  按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