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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科·万丰上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更新时间:2015-02-12 作者: 字体:

  

  

来源: 时间:2015-02-12 10:41:00 作者:

  

  株洲高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高科·万丰上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株洲高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高科·万丰上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242970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高科·万丰上院项目

  建设地点

  株洲市天元区株洲大道北辅道与新丰路相交处西南角。

  建设单位

  株洲高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美景环保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征地102696m2(西地块26496m2、东地块76200m2);西地块为一期工程,新建3栋22F住宅楼、1栋30F公寓楼、2栋3F和1栋2F商业用房及地下车库,总建筑面积73117m2;配套建设供配电、给排水、区内道路、燃气、绿化、生活污水处理、噪声防治、固废收集暂存等。东地块为二期工程,新建5栋11F、3栋18F、3栋2D/33F住宅楼、1栋2+12F、1栋1D/2+12F公寓楼,2栋3F、2栋2F、1栋4F商业用房;1栋1D/2+12F酒店和地下车库,总建筑面积246381m2;配套建设供配电、给排水、区内道路、燃气、绿化、生活污水处理、噪声防治、固废收集暂存等。总投资133401.36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水污染防治:排水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须处理达标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
  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如水泵、风机等),采取减震、隔声、消声等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不扰民。
  建设期环境保护: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施工扬尘、噪声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影响;使用商品混凝土并实行围挡作业;不准夜间施工,确因工艺要求连续作业,须报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向周边居民公示;施工废水应处理达标后排放;按规定处置弃土;按水保方案做好水保工作。
  其他:住宅楼下不得建设餐饮、卡拉OK等对周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对规划作为餐饮的商业门面要设计建设餐饮专用油烟排放烟道排放及预留含油废水处理场地;按国家相关规定敷设燃气管网,确保燃气管道与建、构筑物或相邻管线间距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引进商业项目应另行环评及报批;按规定做好拆迁安置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公众参与情况

  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23份(团体3份、个人20份),回收23份,100%同意该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