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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澳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高分子膜材料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更新时间:2015-03-13 作者: 字体:

  
   来源: 时间:2015-03-13 09:00:00 作者:

  

  湖南澳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高分子膜材料产业化基地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澳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高分子膜材料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242970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高分子膜材料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株洲市攸县攸州工业园内

  建设单位

  湖南澳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株洲市环境保护研究院

  项目概况

  征地18.37亩;新建膜片生产车间、原材料及产品仓库、公辅工程用房、生产辅助用房、污水处理站等建、构筑物,总建筑面积6508.8m2;购置搅拌釜、刮膜装置等刮膜设备19台/套,搅拌罐、放卷装置等覆膜设备95台/套,压力表、检测台等检测设备9台/套,同时配套建设给排水、供配电、绿化等,建成1条设计年产140万m2高分子膜材料生产线(其中反渗透膜130万m2、超微滤膜10万m2);项目以无纺布、聚砜、二甲基乙酰胺、异构烷烃类、哌嗪、乳酸、硝酸钠、硫酸钠、均苯三甲酰胺等作为主要原辅材料,采用涂布法-界面聚合生产工艺;环保工程:包括240t/d废水处理站、废气处理、固废暂存、噪声防治、环境风险防范等,总投资295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水:厂区排水实行雨污分流;新建处理能力大于240t/d废水处理站,各类废水均应收集经废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放;按规范设置排污口。
  废气:各类厂区原辅材料储存及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恶臭等应处理达到国家排放标准后排放。
  噪声: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消声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固废:按国家相关标准要求收集、贮存、转运、处置固废特别是危废。
  建设期环境保护: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施工扬尘、噪声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影响,确保噪声达标排放不扰民;施工废水应处理达标后排放;按规定处置弃土;按水保方案做好水保工作。
  其他:按国家相关规定运输、贮存、使用管理危化品;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设置事故收集池、收集沟等各项应急措施,防止发生环境风险污染事故。

  公众参与情况

  本项目共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65份(其中个人60份、团体5份),回收65份,100%无反对该项目建设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