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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坪路(新塘西路-规划支路一)新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更新时间:2015-05-22 作者: 字体:

  
   来源: 时间:2015-05-22 08:41:00 作者:

  

  大坪路(新塘西路-规划支路一)新建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大坪路(新塘西路-规划支路一)新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10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242970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大坪路(新塘西路-规划支路一)新建工程

  建设地点

  株洲市荷塘区

  建设单位

  株洲市金科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株洲市环境保护研究院

  项目概况

  征地4亩;新建道路工程(道路北起新塘西路,南至规划支路一,全长170m,路幅12m,设计车速20km/h,为城市支路)、给排水工程(排水实行雨污分流,敷设给水管170m、雨水管170m、污水管170m)、供电照明通讯工程(敷设电力电缆170m、电力电缆保护管170m、通讯电缆保护管170m、路灯10套)、景观工程(绿化带170m2)、交通设施工程(包括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隔离设施等);项目总投587.85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水:排水管网实行雨污分流并与道路同步建设。
  施工期环境环保: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施工扬尘、噪声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影响,夜间不得在声环境敏感点附近施工;按项目水保方案做好水保工作;施工废水应处理达标后排放;合理安排挖、填方,按规定处置弃土,按要求做好生态保护。
  其他:使用商品混凝土,不得新设水泥、沥青搅拌站;按相关规定做好拆迁安置工作,确保社会稳定;书面报告规划、国土部门,在临近拟建大坪路(新塘西路-规划支路一)两侧不能达到2类声环境质量标准区域不能规划建设住宅、医院、学校等声环境敏感项目。

  公众参与情况

  本项目共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22份(其中个人20份、团体2份),回收22份,100%同意该项目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