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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芦淞区江南商城棚户区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来源: 时间:2015-06-18 09:42:00 作者:
株洲芦淞棚户区改造开发有限公司
株洲市芦淞区江南商城棚户区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株洲市芦淞区江南商城棚户区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242970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株洲市芦淞区江南商城棚户区改造项目 |
建设地点 | 株洲市芦淞区江南商城范围内,东临建设路,西至沿江路,居市中心区域。 |
建设单位 | 株洲芦淞棚户区改造开发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华中矿业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江南商城范围内,东临建设路,西至沿江路,居市中心区域。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拆迁棚户区片区房屋建筑,对拆迁户进行安置(采用货币补偿方式),对拆迁后的土地进行“五通一平”(通水、通电、通路、通气、通讯、平整土地)基础设施建设。本项目对地块进行“五通一平”,属于一级开发,后期规划作为商业金融业用地,后续开发的房地产或引进的项目将另行环评,运营期产生的污染不在本项目评价范围内。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施工期扬尘拟采取洒水抑尘、堆场车辆遮盖、及时清运、道路硬化等措施;施工废水沉淀后回用与绿化;产生的各类机械施工噪声,拟采取合理安排工作时间、文明施工、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严禁夜间施工等噪声防治措施;产生施工垃圾,拟采取分类回收、安全处置防治措施;少量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