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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果园路(石宋桥—东环线)新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更新时间:2015-08-21 作者: 字体:

  
   来源: 时间:2015-08-21 13:19:00 作者:

  

  株洲市果园路(石宋桥—东环线)新建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株洲市果园路(石宋桥—东环线)新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242970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株洲市果园路(石宋桥—东环线)新建工程

  建设地点

  株洲市芦淞区

  建设单位

  株洲市芦淞区城乡建设局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株洲市环境保护研究院

  项目概况

  征地76.45亩;新建道路工程(石宋桥-东环线,路幅宽19--44.25m,设计时速40Km/h,全长1.78km,为城市主干道)、给排水工程(敷设雨水管1.78km、污水管1.78km)、桥梁工程(跨建宁港桥,长20.04m、宽44.25m,为城-A级)、照明工程(包括2座路灯专变、1.78km电力电缆、路灯47套、电力电缆保护管3.56km、通信电缆保护管1.78km)、绿化工程(种植行道树1187棵、绿化21900m2)、交通附属工程(包括交通标志、标线、隔离设施、信号灯、环卫设施等);项目总投18936.26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建设期环境保护: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施工扬尘、噪声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影响,夜间不得在声环境敏感点附近施工;按项目水保方案做好水保工作;施工废水应处理达标后排放;合理安排挖、填方,按规定处置弃土,按要求做好生态保护。
  其他:排水管网实行雨污分流并与道路同步建设;使用商品混凝土,不得新设水泥、沥青搅拌站;请建设单位书面报告规划、国土部门,在临近拟建工程两侧不能达到2类声环境质量标准的区域不规划、建设住宅、医院、学校等声环境敏感项目。

  公众参与情况

  本项目共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24份(其中个人20份、团体4份),回收24份,100%同意该项目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