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环评审批 > 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田心大道(沪昆高速至时代大道)道路工程及附属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更新时间:2015-10-08 作者: 字体:

  
   来源: 时间:2015-10-08 11:02:00 作者:

  

  田心大道(沪昆高速至时代大道)道路工程
  及附属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株洲市国投轨道科技城发展有限公司田心大道(沪昆高速至时代大道)道路工程及附属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242970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田心大道(沪昆高速至时代大道)道路工程及附属工程

  建设地点

  株洲市石峰区、云龙示范区

  建设单位

  株洲市国投轨道科技城发展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华中矿业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征地1128.43亩,拆迁建筑物72759m2;新建道路工程(道路北起沪昆高速,南至时代大道,路幅60m,总长约5.6km,为城市主干道,其中石峰区范围3.2km、云龙示范区范围2.4km)和附属工程(包括给水、燃气、电力、通信、路灯、雨水、污水、再生水等八种城市地下管网,照明工程,景观绿化工程和道路交通设施安全设施工程);总投资137222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建设期环境保护: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施工扬尘、噪声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影响,夜间不得在声环境敏感点附近施工;按项目水保方案做好水保工作;施工废水应处理达标后排放;合理安排挖、填方,按规定处置弃土,按要求做好生态保护。
  其他:排水管网实行雨污分流并与道路同步建设;使用商品混凝土,不得新设水泥、沥青搅拌站;按国家相关规定敷设燃气管网,确保燃气管道与建、构筑物或相邻管线间距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请建设单位书面报告规划、国土部门,在临近拟建工程两侧不能达到2类声环境质量标准的区域不规划、建设住宅、医院、学校等声环境敏感项目;按相关规定做好拆迁安置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公众参与情况

  本项目共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35份(其中个人30份、团体、5份),收回35份,无反对本项目建设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