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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县光明重型机器制造有限公司风电产业机械件生产基地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来源: 时间:2016-03-18 11:17:00 作者:
株洲县光明重型机器制造有限公司风电产业机械件生产基地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株洲县光明重型机器制造有限公司风电产业机械件生产基地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66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风电产业机械件生产基地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
建设地点 | 株洲县渌口经济开发区湾塘工业园 |
建设单位 | 株洲县光明重型机器制造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株洲市环境保护研究院 |
项目概况 | 规划总用地面积87198.87 m2,新建铆焊车间1栋(1#厂房),总建筑面积1栋51343.93m2,其中预留面积37700 m2,本项目实际占用面积13643.93 m2 ,建设总投资为11500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营运期本项目生产运行过程产生的废气主要有:喷砂废气、喷漆和食堂废气及焊接、切割的无组织废气排放。本项目喷漆工艺采用无气高压喷涂工艺。喷漆过程产生漆雾,由15m高活性炭净化塔外排;项目喷丸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过喷砂罐自带的旋风分离器和工业滤芯除尘器处理达标后尾气通过车间顶部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焊接过程中主要采用氩气保护气体焊和埋弧焊,这部分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食堂使用天然气作为能源,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外排。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执行。通过张贴公告、报纸公告及网站公示等形式,向公众公告了本项目环境影响信息。本项目共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30份(其中个人25份、团体5份),回收25份,100%同意该项目的建设。个体公众等100%赞同本项目建设,无反对。公众认为本项目的建设能促进地区经济发展,对国家和地方都有积极的意义。认为只要建设单位采取了污染防治措施,做到达标排放,控制环境污染,则持支持的态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