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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县南洲开发区防洪治理工程(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更新时间:2016-03-28 作者: 字体:

  
   来源: 时间:2016-03-28 15:22:00 作者:

  

  株洲县南洲开发区防洪治理工程(一期)
  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株洲县南洲开发区防洪治理工程(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66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株洲县南洲开发区防洪治理工程(一期)

  建设地点

  株洲县南洲开发区,沿渌江、湘江布线,共三段

  建设单位

  株洲渌兴水利设施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总院

  项目概况

  株洲县南洲开发区防洪治理工程(一期)位于南洲开发区,沿渌江、湘江布线,共三段,其中渌江左岸2段,均位于滨水北路,第一段堤线长838m;第二段起点为渌湘大道,终点为滨水南路,堤线长1320m;第三段位于湘江干流右岸滨水南路,起点为滨水北路,终点接株洲航电枢纽下游堤防,堤线长4627m,三段堤防总堤线长6785m。本工程永久建筑物主要为堤防、道路、涵闸、景观工程等。工期36个月,项目投资总额估算为120073.29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开挖在一定程度上破坏沿线植被,造成新的水土流失,施工噪声、运输扬尘以及施工产生的废污水对沿线声环境、环境空气质量和地表水水质存在短期不利影响。工程建成后,不对周边水环境、空气环境及噪声环境产生影响,可将现有堤防防洪标准提高至50年一遇,同时河岸景观建设有利于改善南洲开发区河岸生态环境。
  建设方将严格按照环境保护的要求和法规,针对各污染物采取处理措施,经有效处理后,各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或妥善处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公众参与情况

  按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执行。通过张贴公告、报纸公告及网站公示等形式,向公众公告了本项目环境影响信息。发放30份调查表,收回30份,公众对该项目均持支持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