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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金利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垃圾焚烧发电厂废水处理变更环境影响说明审批前公示

更新时间:2016-03-31 作者: 字体:

  
   来源: 时间:2016-03-31 16:44:00 作者:

  

  株洲市金利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垃圾焚烧发电厂废水处理变更环境影响说明审批
  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株洲市金利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垃圾焚烧发电厂废水处理变更环境影响说明》,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662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垃圾焚烧发电厂废水处理变更环境影响说明

  建设地点

  株洲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内(株洲市石峰区长石村)

  建设单位

  株洲市金利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株洲市环境保护研究院

  项目概况

  为了确保废水的达标排放,株洲市金利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厂的过程中调整了废水处理方案并于2015年6月前完成渗滤液处理系统提标改造工程,将处理后的废水回用于循环冷却水,同时将项目生活污水纳入渗滤液处理系统协同处理。另外,项目变更后保留了现已建成污水管网,留待霞湾污水处理厂纳污管道全线贯通后使用。项目的一系列废水处理系统建设内容、建设规模以及内部平面布局与原环评发生重大变化,因此,仅针对污水处理工艺、规模、排放去向等方面的变更进行了环境影响变更说明的编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变更后,由于垃圾渗滤液、生活废水及实验室废水均采取三级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变更后的主要废水污染物排放量有所下降,对周边环境影响相对变更前更小。水污染物在严格采取建设初期雨水收集池并进行沉淀消毒、改变冷却水排放渠道等切实可行的环保措施后,均能达标排放。

  公众参与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