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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荷塘区城乡建设局株洲市新文化路(石宋大道~东环线)新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更新时间:2016-05-18 作者: 字体:

  
   来源: 时间:2016-05-18 16:59:00 作者:

  

  株洲市荷塘区城乡建设局株洲市新文化路(石宋大道~东环线)新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株洲市荷塘区城乡建设局株洲市新文化路(石宋大道~东环线)新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66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株洲市新文化路(石宋大道~东环线)新建工程

  建设地点

  株洲市荷塘区

  建设单位

  株洲市荷塘区城乡建设局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株洲市环境保护研究院

  项目概况

  规划新文化路位于株洲市荷塘区老城区,西起新华路,往东下穿东环线后止于规划的金塘大道,规划路线全长4.0km。本项目建设的新文化路为其中的段,西起石宋大道(起点桩号K0+009.23),东至东环线西辅道(终点桩号K0+880),路线全长约为870m。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制定运营期噪声跟踪监测计划,根据监测结果采取相应的限速、建绿化林等降噪措施,确保道路两侧声环境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要求。2、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扬尘与施工噪音,防治水土流失:(1)施工场地应设置护栏、挡(隔离)板、安全提示标记、清扫、洒水等设施,确保场地的整洁、卫生、安全。主要施工场地出口应设置渣土(垃圾)运输车辆的清洁检查站,(2)路基边坡施工采取设置挡土墙、挡渣坎、防护栏、截水排水沟、沉沙池等措施,防止水土流失。施工完工后,各施工场所应及时绿化、整理。(3)工程不设置沥青拌和站,所需沥青商品外购后,经专用车辆运至铺路现场施工使用;砂石料场应设置沉淀池,施工废水经处理达标后外排。(4)制定施工期环境监测计划并及时实施。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根据环境监测和环境监理的情况,处理好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环境问题。

  公众参与情况

  共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26份(其中团体4份,个人22份),收回26份,沿线团体、个体公众等100%赞同本项目建设,无反对。公众均认识到本项目建成后对沿线区域经济发展将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公众普遍认为本项目只要在项目建设与运营中落实各项环保措施要求,能妥善解决好本项目所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