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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华产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35万吨/年热镀铝锌板、30万吨/年功能型有机涂层板项目审批前公示
来源: 时间:2016-05-20 16:51:00 作者:
湖南华产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35万吨/年热镀铝锌板、30万吨/年功能型有机涂层板项目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华产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35万吨/年热镀铝锌板、30万吨/年功能型有机涂层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66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35万吨/年热镀铝锌板、30万吨/年功能型有机涂层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
建设地点 | 株洲市攸县攸州工业园 |
建设单位 | 湖南华产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株洲市环境保护研究院 |
项目概况 | 湖南华产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引进国内外先进的生产设备,在攸州工业园实施年产35万吨热镀铝锌板、30万吨功能型有机涂层板项目,以满足市场需求。项目拟新征土地面积141934.00平方米(约合212.90亩)。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生产车间、辅助用房、职工宿舍和门卫室等,总建筑面积93168.56平方米;拟购置生产、辅助及检测设备187台/套。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本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为热镀铝锌生产线废气的脱脂废气、退火炉烟气、热镀锌尘和涂层板生产线的脱脂废气、初涂、精涂工序有机废气、焚烧炉烟气,以及退火炉的氨无组织排放和涂层板固化的有机溶剂等废气的无组织排放。有组织废气污染物主要有SO2、NO2、烟(粉)尘、非甲烷总烃等,无组织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氨和非甲烷总烃。废气经处理后,排放浓度均可满足《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表2二级标准的要求,根据初步预测结果,项目的建设对评价区环境空气质量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预测的各大气污染物均无超标点,不需要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本项目最终确定的卫生防护距离为以生产车间边界100m的范围为本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 |
公众参与情况 | 本次环评调查共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42份,包括个人36份,团体6份,无反对意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