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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仙洲生态农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来源: 时间:2016-06-01 11:53:00 作者:
扬仙洲生态农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炎陵县扬仙洲生态农庄扬仙洲生态农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71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扬仙洲生态农庄项目 |
建设地点 | 炎陵县霞阳镇(原三河镇)西台村尹家组 |
建设单位 | 炎陵县扬仙洲生态农庄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华中矿业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总投资5800万元,规划总用地面积300000㎡(合约450亩)。主要建设内容:农家乐建筑占地50亩,农家乐建筑均为木质楼,可直接搭建。种植区占地100亩,包括果蔬种植区28亩、鱼草种植区12亩、保留区60亩(保留区拟建设人工湿地)。养殖区占地300亩,包括中华鳖养殖区200亩,人工鱼塘80亩,水上乐园12亩,露营基地8亩。其中中华鳖养殖区建设内容包括亲本鳖池、稚鳖池、幼鳖池、3龄鳖池、成鳖池5种鳖池,配套建设辅助用房及生产辅助工程。预计投产日期2019年5月。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的主要污染因素有施工作业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水土流失、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噪声及生态破坏等。施工前应制定确实可行的污染防治方案,确保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水土流失,减少施工扬尘和机械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噪声须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施工完后及时搞好植树绿化,使场区内无裸露地面、水土保持功效逐步复原、生态环境逐步恢复和改善。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现文物,应及时向文物主管部门报告,并加以保护。项目施工期环境影响较小。 |
公众参与情况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