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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恒新林业科技有限公司深加工产业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更新时间:2016-07-28 作者: 字体:

  
   来源: 时间:2016-07-28 13:42:00 作者:

  

  株洲恒新林业科技有限公司深加工产业园建设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株洲恒新林业科技有限公司深加工产业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66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深加工产业园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省株洲市攸县攸州工业园

  建设单位

  株洲恒新林业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株洲市环境保护研究院

  项目概况

  公司拟投资45000万元,在攸州工业园实施深加工产业园建设项目,项目计划用地166.4亩,建设生产车间、原料和产品仓库及配套设施78699㎡,主要建设松脂深加工生产线、松香深加工生产线、松节油深加工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年产松香23600 t/a,树脂20000t/a,香料中间体20000t/a,对孟烷3572t/a,过氧化氢对孟烷3000t/a。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环境空气影响与防治。各生产线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VOCs)分别采用光催化氧化处理装置处理后由23m高排气筒外排,造粒粉尘采用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23m高排气筒外排,共需配备5套光催化氧化装置,1套布袋除尘装置和6个23m高排气筒,VOCs能满足天津市《工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 524-2014)标准要求;粉尘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标准要求。导热油炉采用天然气为燃料,锅炉烟气由21m高烟囱外排,锅炉房只设1个烟囱,烟气排放浓度能够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燃油/燃气锅炉标准要求。
  根据预测结果,项目的建设对评价区环境空气质量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预测的各大气污染物均无超标点,不需要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本项目最终确定的卫生防护距离为以车间、储罐区外100m的范围为本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
  2、水环境影响与防治。洗涤废水经车间预处理后,与其他废水一起进入松本林业公司废水处理站进行物化+生化处理,处理后的废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一级标准后,经攸州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再汇入洣水。
  经预测,本项目废水经处理达标后,对洣水水质影响很小。
  3、噪声污染影响与防治。项目优先选用低噪音设备,并采取基础减震、加装隔声罩和消音器、采用隔声墙体和门窗等措施。经预测,本项目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对区域声环境及周边敏感目标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影响与处置。废包装桶送物资公司回收利用;光催化氧化设备产生的废催化剂主要成分为二氧化钛,由生产企业回收利用;废导热油送相应物质回收单位回收处理;污水处理污泥定期清掏后送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
  本项目废催化剂(镍合金)由原料供应商回收利用,设备的废润滑油、废紫外线灯管等危险废物,要求送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且须按国家危险废物有关规定进行储运及处理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本项目共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54份(其中个人50份、团体4份),回收54份,100%同意该项目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