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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恒新林业科技有限公司深加工产业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来源: 时间:2016-07-28 13:42:00 作者:
株洲恒新林业科技有限公司深加工产业园建设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株洲恒新林业科技有限公司深加工产业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66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深加工产业园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株洲市攸县攸州工业园 |
建设单位 | 株洲恒新林业科技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株洲市环境保护研究院 |
项目概况 | 公司拟投资45000万元,在攸州工业园实施深加工产业园建设项目,项目计划用地166.4亩,建设生产车间、原料和产品仓库及配套设施78699㎡,主要建设松脂深加工生产线、松香深加工生产线、松节油深加工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年产松香23600 t/a,树脂20000t/a,香料中间体20000t/a,对孟烷3572t/a,过氧化氢对孟烷3000t/a。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环境空气影响与防治。各生产线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VOCs)分别采用光催化氧化处理装置处理后由23m高排气筒外排,造粒粉尘采用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23m高排气筒外排,共需配备5套光催化氧化装置,1套布袋除尘装置和6个23m高排气筒,VOCs能满足天津市《工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 524-2014)标准要求;粉尘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标准要求。导热油炉采用天然气为燃料,锅炉烟气由21m高烟囱外排,锅炉房只设1个烟囱,烟气排放浓度能够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燃油/燃气锅炉标准要求。 |
公众参与情况 | 本项目共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54份(其中个人50份、团体4份),回收54份,100%同意该项目的建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