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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环境工程(株洲)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水泥窑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来源: 时间:2016-11-02 17:17:00 作者:
华新环境工程(株洲)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水泥窑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华新环境工程(株洲)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水泥窑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66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华新环境工程(株洲)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水泥窑综合利用项目 |
建设地点 | 株洲县堂市乡湖塘村,华新水泥(株洲)有限公司厂区内 |
建设单位 | 华新环境工程(株洲)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
项目概况 | 依托华新水泥(株洲)有限公司现有1条4500t/d新型干法水泥窑协同处置16类危险废物35460t/a(不处置含重金属危险废物),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危险废物接收、分析、贮存、预处理系统、危险废物自动控制入窑系统、给排水系统、除臭系统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水污染防治: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地面及车辆冲洗和化验室分析检测产生的生产废水,全部排入预处理车间内废水池,定期泵入水泥窑中处理,不外排。正常工况下,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不增加生活污水排放量,项目实施后,不会对黄竹高排渠和湘江水体造成污染影响。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执行。本项目共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90份(其中个人79份、团体11份),回收90份,100%同意该项目的建设。 |
